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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4人获评全国道德模范 8人获提名奖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3-09-27 10:24
  

据新华社电近日,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结束,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54名同志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265名同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我省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汀岐村村民张涵、张辉、刘元飞获评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获评全国敬业奉献模范;清流县余朋供电所收费员黄小清、仙游县龙华镇退休干部曾德梅、连江县蓼沿乡仁坂村村民周英、莆田市华林蔬菜基地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水英、福清市港头镇草柄村村民黄贺乐、漳州市芗城区联合调解中心主任赖水顺、德化县龙浔镇丁墘村9组村民毛碧华、省女子监狱副主任科员陈黎华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2011年6月24日晚11时左右,路人凌小姐经过厦门市湖里区金泰路时,遭遇歹徒,背包被抢。张辉、张涵和刘元飞刚好路过,听到呼救声,勇追歹徒,英勇负伤,其中张涵伤势最严重,目前还在接受康复治疗。2011年10月,张辉、张涵和刘元飞获评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

詹红荔始终忠诚履职,公正办案,关爱失足少年,被誉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党员、好法官”,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中央政法委于2011年8月发出通知,号召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

福建日报

标签:福建省|国道|道德|模范|提名奖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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