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1-8月 晋江诈骗案破案数比升615%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9-26 08:24
  

  晋江新闻网9月26日讯   “多破案是硬道理,少发案才是真本事,大案要破,小案也要管。”25日,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今年以来,晋江市公安局坚持“既要破大案也要管小案”工作思路,对关乎民生的盗窃、诈骗等“小案”同样统筹兼顾,倾力投入,形成了大案尽力,小案努力,既破大案,也管小案的工作格局。

  1-8月份,“两抢”日均发案数从30余起下降至4起以下,“两抢”零警情已成为常态;全市破获诈骗案586起,破案数比升615%,摧毁诈骗团伙42个,追回诈骗赃款480多万元,成功破获了“掉钱捡钱”、“订酒席”、“买卖药材”等系列诈骗案件。

  组建打击诈骗专业队

  每日预警重点打击

  诈骗案破案数比升615%,这份靓丽的“成绩单”,除了多破案、管小案思路的指导,还需要一套具体专业的落实机制。

  首先,组建专业的打击诈骗专业队。为了实现打击效能的最大化,该局挑选精锐警力7名组成打击诈骗专业队,加大对跨区域、重大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打击诈骗犯罪指挥中心、刑侦大队、派出所三级预警机制,每日上报警情、每日警情研判、每日警情通报,快速调查取证。

  同时,针对全市诈骗案件的规律、特点进行归纳、分析,找出其规律,主动经营,建立多警联动协作机制,展开重点打击工作。

  今年6月以来,内坑镇及周边地区发生多起以“掉钱、捡钱”为幌子,骗取受害者钱财的案件。民警调取作案现场及银行ATM机存取款的监控录像、分析嫌疑车辆的路线轨迹,并对用类似案件进行串并,最终发现落脚于池店浯潭的一伙贵州人存在重大作案嫌疑。8月22日上午,民警在水头高速路口及时拦截嫌疑人乘坐的大巴,并抓获嫌疑人陈某。经审讯,陈某交代伙同他人在内坑、罗山等地以“掉钱捡钱”方式诈骗作案7起。

  常态化宣传提高防范

  力促实现“少发案”

  在严厉打击的同时,该局结合诈骗案件案发时间、地点、手法等犯罪规律特点,探索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

  今年以来,该局采取入户走访、媒体报道、悬挂横幅、张贴传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打击成果,揭露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帮助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以实现“少发案”目标。

  8月2日,该局刑侦大队联合多家新闻媒体,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到华泰社区、SM广场等地以发放、张贴宣传单等方式,深入群众讲解近期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和手法,开展防范诈骗宣传活动,强化了群众的防范意识。

  侵财类案件破案数比升21.6%

  “两抢”日均发案降至4起以下

  除了严打诈骗外,晋江警方也加大了对“两抢一盗”等侵财案件的打击。率先打造了全省首支县级市专司打击街路面犯罪的侦查队伍,建立了侵财犯罪常态化打击机制,对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侵财犯罪集中进行规模化打击。

  今年1-8月份,晋江市“两抢一盗”立案数比降24.1%,“两抢”日均发案数降至4起以下,零警情已成为常态;全市侵财类案件破案数比升21.6%,追赃2059.56万元。先后侦破了“3·7”特大盗窃手机案、“4·13”案值百万元特大入室盗窃案、“8·25”挖掘机被盗案等一批侵财类大要案。(记者_陈竹 通讯员_尤志贤  庄凌龙 文图)

标签:诈骗|破案|公安局|晋江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