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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警方查处一起涉嫌欺诈消费案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3-09-25 15:23
  

泉州网9月24日讯 (通讯员 庄凌龙 潘小强)记者24日从晋江市公安局获悉:日前,该局查处一起涉嫌欺诈消费案,当事人刘某利用“抽奖“促销活动欺诈消费,目前警方已将刘某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9月23日晚22时许,晋江市公安局青阳派出所接群众该报警称:其在青阳街道参与抽奖被人骗了1500元。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

“我抽了六次,4次手表,2次按摩器,他肯定是诈骗,不然怎么奖券都是一样的。”现场,报警男子林某对民警说。民警了解到,现场是一摊“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十周年优惠促销活动”。据摊主刘某的介绍,路人可以免费抽奖,抽奖后必须按照奖券上显示的电器向其购买相应的奖品。“奖品都是有优惠价的,林先生抽的手表原价498元,优惠价300元。在刘某列的奖品表上,民警发现奖品有手机、电脑、手表、按摩器、鼠标、台灯等,每样产品上都标注了原价和优惠价。

看似有便宜可捡的背后是欺诈消费者。经过进一步审查,刘某交代:在奖券中,85%的奖券是按摩器和高档手表,之后15%的奖券是那些三元、五元、八元的小奖品。“按摩器和高档手表是我在超市买的,价格在35元左右,这样我比较有的赚,要是抽中一些小奖品,我就要亏钱。”

据了解,刘某今年21岁,湖南籍人,此前刘某已在福州摆摊一个半月,9月18日才来到晋江摆摊。“平均每天赚150元左右。”在晋江的这几天,刘某已盈利七千多元,而刘某此法则是其在之前参加过别人的活动学来的,没有人活着单位授权其经营。

由于刘某涉嫌欺诈消费者,警方将刘某移交相关单位处理。警方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多个心眼,脚踏实地,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

标签:警方|涉嫌|欺诈|奖品|奖券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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