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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起超标电动车将停止办牌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泉州晚报  2013-09-25 08:52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记者李凯龙 通讯员邱文峰)记者昨日从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规定,10月16日起,将不再受理超标车报牌。

民警介绍,市民如果还有未办理的超标电动车,请及时到市区21个挂牌点报牌,已经报牌的,请及时悬挂车牌。10月16日起,无牌无证电动车将不能上路,违反者将面临处罚。市民若出现车辆遗失、行驶证遗失、牌照遗失,应及时申请注销牌号或者是补办行驶证、牌照。

10月16日起,全市21个报牌点将缩减,只剩下4个交巡警大队为合标车受理报牌业务,因此市民申请办理上述补换牌证等业务,须到区交巡警大队登记点办理。据悉,申请补换牌需8.5元,申请补换证需1.5元。

民警重申,办理电动车报牌时,市民应持《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拓印膜、2张照片、购车发票、合格证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登记点申请登记上牌。身份证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的,还应提交《暂住证》或《居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暂住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明缺一不可;市民提供的收款收据必须为圆形章,不能为方形章。

标签:超标|电动车|报牌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泉州晚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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