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夫妻真假离婚 分割财产后前夫数百万元借条来“报到”
晋江女子柯小玉(化名)与前夫柯阿东(化名)结婚近20年,但是双方协议离婚分割财产后一年内,柯小玉接连收到5张传票,成为被告,其中4场被诉要求连带偿还前夫签名自认欠下的800万元左右的债务。另外一场则是前夫称为躲避债务,他们是假离婚,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近日晋江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驳回柯阿东的诉讼请求。
打拼20年 夫妻分道扬镳
1993年12月31日,经人介绍,晋江人柯小玉和柯阿东登记结婚,两年后,柯小玉生下一个男孩。夫妻俩共同打拼,经营多家公司,共有财产数千万元,公司、房产、土地等分布在北京、上海、福建晋江等地。
2006年12月7日,两人在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双方约定财产和债务分割。
2012年6月4日,双方在晋江市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明确了财产分割。根据协议,柯阿东分得3家公司及其公司占有的股份与土地,其中晋江5亩地、上海29亩地及上海一处商务区写字楼。
柯小玉分得北京6套房子以及晋江一块抵押给银行的土地,其中4套房子尚未还清银行贷款,由柯小玉承担。孩子由柯小玉抚育,柯阿东每月支付1000元教育生活费,直到孩子18岁。
分手一年 女方五次成被告
2012年6月离婚至今年5月,柯小玉接连接到晋江、泉州两级法院的5张传票。
第一起官司,原告柯某海持柯阿东签名的70万元、60万元两张借条(借款时间分别为2012年1月11日和2011年9月13日),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柯小玉和柯阿东偿还债务。借条被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为不符合落款标期,随后,柯某海主动撤诉。
第二起官司,原告柯某河持柯阿东签名的290万元、50万元两张借条,借条落款时间为柯阿东和柯小玉离婚前,要求柯阿东和柯小玉偿还欠款。目前,该起官司法院尚未判决。
第三起官司,原告柯某海受让另外18名持有柯阿东借条的债权,总债权金额313万元。去年10月30日,柯某海以债权人的身份起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柯小玉申请找有关机关鉴定这些借条。近日,柯某海主动撤诉。
第四起官司,原告颜某敏持有柯阿东签名的35万元借条,向晋江法院提起诉讼。该借条也被鉴定为不符合落款标期。目前,该起官司法院尚未判决。
第五起官司,柯阿东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分割给女方的财产。晋江法院已于近日作出判决,认为此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进行处理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驳回柯阿东的诉讼请求。
真假离婚 双方各执一词
柯阿东状告柯小玉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的官司引人关注。在起诉书中,柯阿东称,2006年起,他做生意出现亏损,导致负债经营,因担心生意出现变故,影响妻儿生活,遂与柯小玉协商采取假离婚的方式对付债权人,共同逃避债务。
柯小玉则称,她与柯阿东是真离婚,离婚协议上已对财产和债务分割清楚,借条产生的债务不在夫妻存续期间内,柯阿东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她拿出财产。另外,离婚后,柯阿东才将属于他的公司股份转移掉,如果是假离婚逃避债务,“是不是应该在离婚前就做好转移?”
近日,记者数次拨打起诉书上柯阿东的两个手机号码,欲进一步了解事件,但无人接听。(记者廖培煌 实习生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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