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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不靠右行驶 今起将被罚100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9-20 11:25
  

  晋江新闻网9月20日讯 近期,晋江交管部门针对行人、非机动车及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整治力度,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交管部门决定自今日起,在晋江市区道路上驾驶二、三轮摩托车不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一旦被查处,将受到100元的罚款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在没有划车道的路段行驶时,摩托车应当靠右边行驶,摩托车不按规定的车道行驶的,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7条,将被处以100元的罚款处罚。

  目前,晋江市区的世纪大道、长兴路最右侧车道已施划、设置完成“摩托车靠右行驶”标线及警示标志,接下来将逐步完善市区各主干道的指示标志、标线。(记者_齐玉波 王家煜 通讯员_蒋巧玲)

标签:摩托车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王华峰王华峰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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