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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奇葩男子为挽回感情抢包 遭前女友报警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3-09-17 11:34
  

导报讯 (记者 郭冰德 通讯员庄凌龙 林贵龙)女友提出分手后,他不甘心,千方百计想挽回感情,为此他想出了一个“馊主意”,抢走前女友的包,约前女友见面,没想到却遭前女友报警。

民警认为,因为江某主观上不是以占有他人包及包内财物为目的,故不能以抢夺论处。

女子:两人3个月前分手

“我的包被人抢走了,包里有现金、手机还有证件。”9月16日上午9时许,一名女子到晋江市公安局陈埭派出所报警。报警的女子叫苏某,今年22岁,泉州市德化县人。“抢我包的那个男子我认识,是我以前的同事江某。”苏某的陈述让民警疑惑不已,经过进一步的询问,苏某才道出了实情。

“江某其实是我的前男友,3个月前我们分了手。”苏某说,3年前,当时她和江某都在一家货运公司上班,单身的苏某和离了婚的江某,日久生情,并同居在一起。

苏某说,家人反对两人在一起,再加上相处之后,她发现江某有很多的缺点。“我向他提出了分手,他没同意,但我从同居的房子里搬了出来。”

民警:不能以抢夺论处

分手后的苏某不久后就与现任男友邱某同居在一起,而这消息也传到了江某处,江某便想尽一切办法试图挽回两人的感情。“他打电话给我,我只好换了电话,他还让以前的同事传话给我,我都不理会。”苏某说,江某甚至找到了其住处和上班的地方,在苏某经常经过的地方拦苏某。

16日上午8时许,苏某在陈埭镇湖中村路边等车准备上班时,江某忽然出现,抢走她的包,“他说要包的话就要答应和他见面”。苏某不想和江某见面便报了警。

民警认为,因为江某主观上不是以占有他人包及包内财物为目的,故不能以抢夺论处。民警与苏某沟通后,苏某表示将妥善处理此事。

标签:抢包 感情 前女友 报警 民警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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