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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嗜赌惹火老头子 六旬老人闪婚又闪离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9-16 09:49
  

  晋江新闻网9月16日讯  肖大爷和王大妈本素不相识,在朋友的介绍和子女的支持下,两人认识并登记结婚。但是婚前缺乏了解,导致婚后矛盾不断,感到失望的肖大爷想结束这段婚姻。近日,晋江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年纪都已过六旬的肖大爷和王大妈分别来自两个不同的家庭,他们各自的配偶都已去世,各自的子女们都希望老人能找一个伴,让老人的老年生活有伴可以互相照顾。

  今年2月,肖大爷在去安溪县买茶叶时,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王某,两人认识交往三个月后便结婚登记。

  然而,好景不长,婚后肖大爷发现王大妈平时喜欢赌博且屡劝不改,双方也因此产生矛盾纠纷。原本双方都抱着老来做伴的美好愿景,不料不到三个月却变成了恶语相向。7月份,肖大爷一气之下将妻子王大妈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准予他与妻子王大妈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后判决准予肖大爷与王大妈离婚。

  肖大爷是如愿离婚了,但新的问题又来了:肖大爷和大妈离婚后,男方的子女是否还须赡养自己的继母?

  自收到起诉状后,王大妈和她的儿女都表示不同意离婚,王大妈认为自己已再婚嫁出去,如果离婚后回到原来的家中让自己子女赡养,会影响其子女的名声,而她的儿女们也认为现在他们各自有生活,母亲再嫁给了肖大爷,那么应当由肖大爷的儿女进行赡养。

  “老年人的再婚往往会影响到儿女赡养义务的实际履行。”在审理此案时,法官也对这一个问题向两位老人各自的子女义务做了明确,根据2013年7月1日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不管两位老人的“闪婚”或是“闪离”,双方的儿女都仍然应当依法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婚姻及赡养等合法权益。(记者_王诗伟)

标签:嗜赌|闪婚|闪离|赡养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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