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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帽片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宣传问答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9-14 11:04
  

  晋江新闻网9月14日讯 昨日,本报报道了紫帽片区群众签约后,在腾空房屋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当天,又有不少群众前来询问,关于困难户如何申请过渡租金保障?过渡租金保障补助金又是如何发放的?什么情况不能申请?

  问:困难户如何申请过渡租金保障?

  答:由动迁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并根据认定条件初步筛选复核过渡租金保障的对象,指导申请人填写《增加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申请表》(附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经村委会签署意见后,由各动迁工作组负责汇总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动迁工作组集体研究、参考补助标准提出初步评定意见,移送监督组最终审核确定。

  问:过渡租金保障补助金如何发放?

  答:过渡租金保障与《补偿安置协议书》分离。《补偿安置协议书》仍按被征收住宅实际可安置面积(不含照顾购买面积)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租金保障核定后,由监督组另行汇总造表送财务核算组增补临时安置补助费。

  问:不予受理申请过渡租金保障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1.被征收人将可安置面积部分选择货币补偿后又申请过渡租金保障的,不予受理申请;2.被征收人虽然被征收住宅面积较小,但在本征收区域以外有其他住房的,不予受理申请;3.身份证件和户口簿登记的住所地与被征收住宅不符的,如华侨、外地人口,原则上认定被征收人未居住在被征收住宅内,不予受理申请;4.对女儿已嫁出但户籍尚未迁出的,不予计入该户保障人口数;5.被征收人分家析产后再要求享受过渡租金保障的,不予受理申请;6.被征收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的,不予受理申请。记者_蔡培仁

标签:紫帽|土地房屋征收补偿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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