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下达 晋江2项目获扶持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9-07 10:05
  

  晋江新闻网9月7日讯  记者日前从晋江市委宣传部获悉,省财政厅下达2013年度首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966万元,全省52个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文化产业项目获扶持。晋江潘山木雕文化艺术创意园和晋江国际文化创意设计研发中心榜上有名,分获50万元和100万元资金支持。

  据悉,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骨干文化企业(集团)培育;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省级重点文化体制改革转制单位补充注册资本金、资产评估、财务审计、法律咨询、产业发展等相关支出;有市场开发前景和竞争力的原创文化产品项目,重点支持文化名家原创文化产品项目;国际、国内重要文化产业奖项表彰支出;其他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另外,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晋江市文化改革发展,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晋江也设立了支持晋江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12年起,晋江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并视财政增收情况和产业发展需求逐年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制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产业导向的重点文化企业和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记者_庄诗莹)

标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