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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网吧老板被判刑 晋江首例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9-06 08:58
  

  晋江新闻网9月6日讯   黑网吧藏身食杂店,彭某夫妻俩以为这样可以逃过检查。接到举报后,警方迅速将其查获。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四川人彭某、阮某夫妻俩在陈埭开黑网吧,犯了非法经营罪,受到应有的惩罚。据悉,这是晋江首例因开黑网吧而获刑的案件。

  彭某在陈埭某鞋厂上班,他在工厂附近租了一间民房经营食杂,平时由其妻子阮某打理。2011年8月起,彭某后来转行开起黑网吧。陈埭一带外来工多,到网吧上网成了很多人娱乐消遣的方式。由于没办相关执照,他们经营起来“百无禁忌”,即使是未成年人也可以随便进来上网。在食杂店的掩护下,一时间,彭某夫妻经营的黑网吧生意红火。

  “好景”不长。2012年8月14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查获了彭某夫妻经营的黑网吧,现场查扣电脑显示器70台、电脑主机69台等。

  经查,彭某仅取得一张食杂店的个体工商执照,其经营的网吧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

  法院审理查明,彭某夫妻俩未经许可,于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间,在其经营的食杂店内非法经营网吧,以每小时2元的收费供人上网,非法经营数额达1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彭某夫妻俩结伙非法经营网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彭某夫妻俩具备监管和社区矫正条件,结合其自首等情节,依法予以适用缓刑。

  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判处彭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判处阮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记者了解到,经营网吧必须向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审批并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公共信息服务业安全、消防合格批准书》、工商《营业执照》等审批手续。否则按无证经营的黑网吧予以查处。“这是晋江首例因开黑网吧而获刑的案件”,经办法官指出,网吧属于特许经营行业,不办证照直接经营,经营数额再超过相关规定等,就触犯了非法经营罪。(记者_胡志法 实习生_柯雅雅)

标签:黑网吧|非法经营|判刑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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