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华泰小区56名业主代表投票选出新“管家”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9-03 09:55
  

  晋江新闻网9月3日讯   1日晚,晋江罗山街道华泰小区召开业主代表大会,56名业主代表和40多名旁听业主,以集体讨论的形式开展小区选聘物业事宜,并选出小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华泰小区业委会王主任告诉记者,有关此次选聘物业事宜从8月中旬起就在小区内进行公告,并得到大多数业主的认可和支持。由于业委会成立以来,与小区前期物业就新物业合同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才邀请几家有意向的物业企业前来参选,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业主来决定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

  此次前来参与华泰小区物业选聘的物业公司有两家:宁波耐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泉州益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在当晚的业主代表大会现场,两家参选物业各自介绍了公司的应聘方案,并回答了业主代表和旁听业主们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所提出的问题。56名业主代表(已超过华泰小区业主代表总数65名的三分二,投票符合相关法定程序)最终经过无记名投票,一致决定将由宁波耐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手华泰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据介绍,宁波耐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于2003年至2008年期间服务过华泰小区,对该小区情况较为熟悉。此次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物业选聘事宜也将在华泰小区公示15日,小区前期物业富豪物业也从即日起正式被解聘,公示期内,若提出异议的业主不超过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业委会将与耐森物业正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着手进行物业交接事宜。

  背后

  业委会与前期物业四次谈判未成“正果”

  作为晋江较早建成投用的商住小区,华泰小区业委会成立至今已近两年,按理说,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便自动终止,为何该小区的物业选聘工作拖至今时才进行?

  对此,华泰社区党支部书记吴淞江表示,其实近两年来小区业委会已就续聘事宜与前期物业(富豪物业)先后进行四次谈判,但均因物业费未能达成一致,最终没能签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此次物业选聘也向富豪物业发出邀请,但他们拒绝参加。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告诉记者,小区里多数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对物业费提价事宜存在异议,但物业却坚持认为小区服务成本太高,服务质量一直没见提升,如此下去必定是恶性循环。

  不过,对于坚持提高物业费及拒绝参加小区物业选聘一事,富豪物业相关负责人徐先生向记者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华泰小区进出口多,公共面积大,公共配套设施多,目前执行的仍是10年前的物业收费标准,小区内多层住宅占六成以上,物业费仅0.55元-0.6元/平方米,而占比三成多的小高层住宅物业费也仅1.1元/平方米,近两年来由于人工成本提高,设备老化维护成本增多,物业已亏损200多万元,但业主们对此却不认可。”徐先生说,其实经过与业委会的几次谈判,双方最终已就新物业合同内容基本达成一致,但最后时刻,业委会还是提出要进行选聘,这一做法间接表明放弃“续聘”前期物业,因此他们才选择拒绝参加当天的选聘会议。

  后续

  遭遇解聘之后富豪物业:将配合做好交接

  由业主代表投票选出小区新物业,华泰小区更换“管家”一事似乎已告一段落。不过,记者昨日再次走访华泰小区时,不少业主却表达了些许担忧。

  “小区此前就曾更换过物业,但由于新老物业交接时存在矛盾,导致个别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业主阮小姐表示,比如,提前预缴的物业费没能得到新物业认可,物业通过多种经营取得的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利益没有移交等。

  阮小姐希望,在新物业确定后,前期物业能够配合做好新老物业交接工作,而在小区与新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前期物业仍能尽职尽责做好交接前这段时间的物业服务。

  对此,富豪物业相关负责人徐先生表示,虽然目前该公司已遭小区业委会解聘,但在新物业进驻前,他们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提前做好退出公告,并在此后与新物业进行交接,尽量配合确保小区日常物业服务平稳过渡。(记者_赖自煌  村居通讯员_郑斌斌)

标签:华泰小区|物业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