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电线防野猪电死外甥
www.ijjnews.com  泉州网-泉州晚报 2013-09-03 08:35
私拉电线防野猪电死外甥被判刑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记者吴志明 通讯员陈福来)为防山猪糟蹋田地,安溪村民谢某私拉电线欲电野猪,不料电死了外甥洪某,谢某因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安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安溪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1年五六月份,谢某从家里拉了一条电线到约三百米远的田地上,然后接上裸露的小铁丝。白天谢某把电源拔掉,晚上七八点左右再接上电源。2012年8月6日晚,谢某的外甥洪某等三人到他家喝酒。9点多,洪某到楼下厝边小便时,被谢某之前架设在地上的电线电死。
考虑到双方是亲戚,谢某等人骗民警说,洪某酒后被正在装修的电线电死,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安溪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未经有关部门核准私拉电线,危害公共安全,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
标签:电线|野猪|外甥|安溪县|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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