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两家电镀加工点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9-02 15:17
这两家小电镀加工点行为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达到入刑标准。
采样人员采集车间地面滴漏的电镀废水。
晋江新闻网9月2日讯 8月13日,晋江市环保局配合泉州市环保局、公安局展开联合环境执法行动,对龙湖镇烧灰村、湖北村两家小电镀厂加工点进行调查取证。
经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两家加工点外排水样检测显示,铜、镍、总铬等重金属浓度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规定,这两家小电镀加工点行为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达到入刑标准。
日前,晋江市环保局已按要求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以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6月18日,“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后,晋江加大了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进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记者_阙杨娜 通讯员_杨培基 文图)
标签:龙湖|污染|电镀|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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