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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网站缘何不惧食药总局曝光

www.ijjnews.com   法制日报  2013-09-02 11:43
  

竞卖关键词

搜索引擎亟待规制

根据此次五部门的联合打击行动方案,监管部门将把互联网搜索引擎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国家食药总局称近期将约谈百度、搜狐、雅虎、新浪等主要网站的负责人,要求其加强对搜索引擎的监管。

互联网实验室今年发布的《关于搜索推广中的违法医疗广告情况调查》报告显示,在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中,很多不知名药企生产的药品或违法的假劣药品等,通过占用相关关键词,进行混淆性推广,误导患者获取非法利益。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阿拉木斯告诉记者,假医假药之所以青睐于用搜索引擎推广自己,其一是因为它们的非法性质决定了其经常变化域名,只能靠竞价排名推广;另一方面,是部分搜索引擎在享受巨大利润的同时,没有很好地对参与竞价排名的网站承担起严格的审查义务,缺乏自律。

如何让搜索引擎产业健康地发展,在逐利和公正之间找到平衡?专家普遍认为,除了需要企业自律、遵守商业道德以外,还需要完善的法律和规则来约束、引导。

根据我国广告法,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那么,竞价排名是不是一种推销网络广告的模式呢?标题链接的形式又是不是一个发布广告的行为呢?无法将其定性,就很难要求搜索引擎承担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者义务,去核实广告内容并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竞价排名是否是广告行为,学界长期存在着对立的观点。赵占领认为,搜索引擎商在竞价排名服务中仅是链接客户的网站,本身没有对商品的介绍,从技术上说,显示的结果都只是海量的链接,必须点击链接之后才能看到商品。搜索引擎提供的是技术推广服务,所以不能在完全意义上界定为广告。

而北京市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克枫认为,“竞价排名”以搜索引擎技术为基础,通过干预搜索结果来达到推广商家的目的,实质不过是采用了一种新颖的方式来投放广告,已具备广告法定义的全部特征。他还认为,不应该把自然搜索结果和人为干预后的结果混淆在一起。

“治理思路主要从落实和完善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出台专门规范搜索引擎服务的法规入手。”阿拉木斯认为,我国已有网络新闻、电子邮件服务、网络游戏、网上交易、网络视频等相关规定,而搜索引擎在我国落地生根十年有余,应该出台一个专门的规定来约束和规范。

负审查义务

百度360表态从严

记者采访的几位专家都认为,医药行业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搜索引擎负有严格的审查义务,必须加大对广告主的资质审查以及关键词审查。

8月30日,在百度公关部给记者的回函中,百度方面表示,目前对于医疗药品销售类用户,他们都进行了严格的资质核查,并对国家禁止类药品做了黑名单限制,来控制客户递交的资料不涉及违规内容。

但百度方面也表示,在实践中还存在着部分客户逃避审核、违规推广的核查难题,比如通过变体词逃避黑名单规则,通过夜间修改页面、异地展现、分IP展现不同页面等技术手段逃避审核。“我们已加大了技术投入和人工巡查的力度,一旦发现会对客户进行下线并处罚。”

来自奇虎360公司的回函表示,其于今年4月推出的“良医搜索”,只对具有良好口碑的医疗网站、医院官方网站、医疗机构指导性网站和门户网站的健康频道进行抓取。对于前期的资质有严格审查,全面评估其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后期监测则通过“红番茄”即网友点评等通道来进行监控,一旦发现网民对某网站的评价出现大量质疑,将会进行重新评估。

360公司表示,“基于360安全中心,我们早已开始对假医假药网站进行拦截,我们也愿意把拦截名单分享出来,还全体网民一个健康的网上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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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互联网|竞价排名|三唑仑|广告法
稿源: 法制日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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