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超市冷冻莲蓉面包 网友妻儿患急性肠胃炎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上周在某超市买了一包冷冻莲蓉面包,放在家里冰箱的冷冻室储存。后来,老婆拿它蒸来做早餐和儿子一起吃后,到晚上狂吐不止,然后又拉肚子,面色苍白。在紧急送往医院就诊后,医生说是细菌感染和急性肠胃炎,就开了两瓶药水打。
该网友翻出面包包装袋看食品保质期,只见包装袋上表明生产日期是“2013.5.13”,而保质期则有两个,一个是“-18—0℃,12个月”,另一个是“0—4℃,1个月”。该网友很困惑,因为自家的冰箱冷冻室温度在0度以下,而当天的日期是8月28日,面包应该没有过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网友回应
@Antios:可以把你买的面包送去检验下,看是不是面包问题。
@轻松熊:可能面包有问题。
@爱上了:速冻熟食少吃为好!
@同益空气能:看的我以后都不敢买了。
□小议
事实上,即便是保质期严格审定,也不代表能百分百保证食物质量。
食品加工,从生产到消费,要经过运输、分销等环节。任何食品在保存中,前面所说的各方面都会按照一定的速度发生变化。一般情况下说的“保质期”,是指在那个期限内,食品的任何一方面都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换言之,这是厂家的一个承诺在此期限内,食品的风味、口感、安全性各方面都会有保证。如果出了问题,厂家需要负责。而过了保质期,并不意味着就坏了,只是厂家不再担保。
食品的变质是一个连续渐变的过程。食品成分或者其中的细菌,不会像许多人想的那样:在保质期之前,老老实实呆着;过了保质期,一下子就变成了毒药了。
这个变化过程,又受生产工艺和保存条件的影响。比如说,采用巴氏消毒的牛奶,冷藏两周一般细菌还不会超标;而超高温灭菌的,常温下放几个月乃至几年都不会长细菌。即使是同一种食品,比如巴氏消毒奶,不同厂家的工艺控制条件也会使得变化的过程快慢不同。
当然,保质期也好,过期日期也好,都只是一个控制标准。虽然保质期内的食品吃了不一定完全不会出问题,但是保质期以外的食品出问题的可能性却肯定更高。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