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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拉客 拿不到钱称遭性侵 19岁失足女和嫖客均被行政拘留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3-08-29 09:12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吴水保 黄祖祥 通讯员曾桂蓉 颜显冰)女子陈某假意交友,在微信贴上性感照片,签名“非诚勿扰”,实则提供卖淫服务。嫖客第二次“交易”时不付款,她报假警称遭到网友野外强行性侵。

“我被网友强奸了。”前晚10时许,19岁的江苏籍女子陈某向晋江灵源派出所报警称,网友曾某将她拉到路旁偏僻处性侵了。报警时,陈某特地给民警看了她手腕上挣扎的红印。

陈某称,她在灵源街道附近一企业打工,当晚和曾某走到灵水社区偏僻处的一辆货车旁,曾某突然对她实施了强暴,后来还抢走了她300元。

不到1小时,19岁的江西男子曾某被民警抓获。“我不是强奸,最多算嫖娼。”做笔录时,曾某交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原来几天前,曾某通过微信“摇一摇”,摇到一名签名为“非诚勿扰”的女孩,她的头像楚楚动人,着装格外性感。几句交流后,曾某发现对方竟是明码标价的失足女,这名女子就是陈某。

8月16日晚,曾某和陈某达成500元“服务”一晚的价格。酒店见面后,曾某感觉陈某的自我推销“言过其实”,就只给了她300元的“服务费”。前晚,两人再次野外“交易”后,曾某未付给陈某费用就离开了。

“就是为了报复,不能让他白占我便宜。”案情大白,陈某坦白了自己报假案的原因。当陈某得知自己因报假案以及涉嫌“卖淫”,两罪并罚将会受到警方的行政处罚时,她竟一脸震惊地询问,自己没有收到曾某的钱,怎能算卖淫?民警向她解释了相关法律问题后,陈某竟嚎啕大哭起来。

目前,陈某因涉嫌报假警以及卖淫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曾某因涉嫌嫖娼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天。

标签:微信|行政拘留|卖淫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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