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洛江抢劫摩托车工 1小时后晋江落网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8-27 09:26
  

  晋江新闻网8月27日讯  两名男子在洛江抢劫摩托车工,不到1小时就在晋江落网。

  19岁的洪某和23岁的黄某在晋江陈埭务工,前晚,两人一起到泉州洛江找人后,准备返回陈埭,却身无分文,遂心生一计:从摩托车工身上“来钱”。于是,两人雇了一部摩托车,黄某还准备了把菜刀。途中,黄某拿菜刀要挟摩托车工,要他把车留下,两人还抢走摩托车工的手机和60多元现金。临走时,洪某看上了摩托车工的衣服,顺带抢走。

  当晚,两人骑摩托车返回陈埭,在康帝KTV附近,遇到晋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盘查。民警发现,黄某提供的驾驶证、行驶证与本人不符。黄某狡辩称,证件是朋友的,民警要求黄某联系该朋友前来取回证件,黄某哑口无言。

  两人这才承认,不到1小时前,他们抢了摩托车工。民警立即联系洛江警方,此时,当地民警刚为受害摩托车工做完笔录。当晚10时许,洪某、黄某被移交洛江警方,目前,两人被当地警方刑拘。(记者_林雅萍)

标签:抢劫|摩托车工|落网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