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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首起酒驾货运车驾驶员被拘十五日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8-25 10:30
  

  晋江新闻网8月25日讯 22日,晋江交管大队依法对晋江首起酒驾货运车驾驶员陈某办理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一个多月前的早上7时许,晋江交管大队接到报警称,池店镇凤池路高速出入口路段,一部重型货车与一部小客车发生碰刮。民警到场处置时,发现重型货车驾驶员陈某(男,1976年出生,安徽人)身上有浓烈的酒味。经测试,陈某的酒精浓度为74mg/100ml,属酒后驾驶。

  经询问,陈某是在事发前一天晚上喝的白酒,早晨醒来身上仍有酒味,他觉得早晨时段走高速应该不会被查,没想到在高速出入口发生事故,栽了跟头。

  民警在办理该起案件过程中,发现陈某所驾驶的重型货车行驶证登记的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遂依法作出上述处罚。(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蔡长江 白荣辉)

标签:酒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王华峰王华峰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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