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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造谣者“秦火火”被拘

www.ijjnews.com   京华时报  2013-08-22 10:05
  

记者追访

相关司法解释将出台

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民必须遵法守法,不得破坏网络社会秩序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于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依法惩处。

警方同时表示,希望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要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据了解,针对当前互联网上传播制造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不法分子或借社会敏感热点问题炮制社会谣言,挑起事端,扰乱公众视线,蛊惑人心,或直接诋毁攻击企业、公民,不仅扰乱网络公共秩序,还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广大老百姓深受其害,强烈呼吁要整治网络乱象。为回应百姓关切,公安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的线索,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另据了解,针对网络造谣、传谣的相关司法解释,近期也有望出台。

内情披露

运用色情手段包装帮欲出名女性炒作

秦火火在北京工作的公司主要有两个,并且都是网络营销、网络炒作、网络水军公司。一个是华艺百创,另一个就是尔玛公司。中国互联网上的乱象之一就是低俗恶毒文化流行,著名的如干露露事件、凤姐事件等。其实这两大乱象,都是网络推手、网络水军在幕后操纵。而秦火火曾任职的尔玛公司及其骨干员工,就是干露露事件、凤姐事件的网络推手。

尔玛公司的创办人是“立二拆四”(真实姓名为杨秀宇),中国互联网的著名网络推手。其操作手段无非是刻意制造一个以人物为中心的事件,然后再雇佣网络水军大肆炒作,将相关人物炒作成互联网名人,相关人物名利双收开始走穴演出,而立二拆四及其公司则在幕后大赚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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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互联网|郭美美|违法犯罪|公安机关
稿源: 京华时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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