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0路公交车双人乘车反更贵? 回应:或考虑重新定价
长旺/制图
闽南网8月21日讯 一个人乘车,刷卡票价3元;两个人乘车,刷卡票价7元。“咦?为什么多人乘车非但不优惠,反而更贵呢?”
昨天上午,一条来自泉州公交发展有限公司的官方微博,激起网友热议。
微博说,按照泉州市物价局2001年所核定的票价,该公司10路公交车全程收费3.5元。启用IC卡后,因为刷卡系统无法识别0.5元,公司为方便,于是规定:人数为奇数时,刷卡坐全程,每人次只需刷3次,优惠0.5元;人数为偶数时,刷卡坐全程,则还是按照正常票价计费,仍是3.5元/人。可是,近日来有些乘客对此不解,“故请众人来评评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除了10路公交车以外,泉州市区还有7条(9路、10路、11路、35路、37路、43路、802路)公交线路也有这种“0.5元的收费尴尬”。不少市民认为,这种票价设计并不人性,并不是人人都正好有零钱带在身上,乘车时就很麻烦。
对此,公交公司表示,为免除误会,更方便乘客,或考虑重新核定票价,将所有这种带0.5元的线路票价,化零为整。
话题焦点1
分奇偶数收费,不公平
公交公司:实际收费并未超过物价标准
网友声音:
“咱厝转角”:单人刷卡每人只需刷3下,多人刷卡还更贵,就是霸王条款。
“新铺社区服务站”:设定0.5元,本身就不合理,要么3元,要么4元,谁身上一定会带0.5元啊。
“Mochi_寒”:既然0.5元收起来不方便,就想办法解决吧,分奇偶数这种方法确实不公平。
“陈凌旻”:要说乱收费,我相信不会。但准备0.5元零钱确实不方便,取消0.5元吧!
公交公司:
泉州市公交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解释称,每趟公交线路的票价是由泉州物价局依据相关标准、根据具体里程直接核定的。公交票价应该怎么定,公交公司并不占主导权;况且,实际收费始终没有超过物价部门所制定的标准,不存在乱收费的意思。
该负责人说,若按照物价部门的严格规定,像10路公交车这种情况,刷卡系统无法识别0.5元,那每一个乘客上车不仅需要刷卡3次,还需要补投0.5元。为了让利乘客,制造方便,公司才规定说,单人可省0.5元,但这个优惠是建立在个人拥有一张ID卡的基础上,如果乘客要一卡多刷,便只能自行承担费用。
话题焦点2
票价动辄好几元,收费太高了
公交公司:成本过高补贴太低,长期亏本运营
网友声音:
“切姐想逃离”:泉州公交收费,太贵了,市区有多条线路,一上车就是2元,不管坐几站。
“fairyfire_YC”:暑假回泉州,这一个多月来做家教搭公交的第一感觉就是贵。在厦门,进出岛来回不过4元,短距也就几毛。而我从关帝庙坐到新车站,3路公交车,一上去就是2元。反差太大,真心受不了。
“汨汩桃”:你看福州、厦门,全程一元制,泉州收费好意思超过一元?
公交公司:
“经营成本较高、政府补贴无法跟上,是泉州公交票价无法大幅度下降的重要原因。”对网友的疑问,公交公司上述负责人解释称,泉州公交车辆运行成本,从去年的数据来看,公交公司每收1元,大概要发生1.9元的成本。换算一下,去年总的营运成本为25300万元,但总收入只有13900万元。其中,营运成本包括驾驶员工资7100万元,油料支出8600万元,配件、维修支出1600万元,场站管理200多万元,管理3000万元,税金五六百万元等,仅驾驶员工资及油料支出便超过总收入。再加上自从取消空调费后,收入又减少了4100万元,营收与成本完全无法相抵。
该负责人说,许多网友将泉州公交和福州、厦门的公交拿来对比,殊不知,公交的发展需要强大的财政支持,以去年为例,厦门公交一年可以拿到八九亿的政府财政补贴,而泉州公交只有6000万元,巨大的补贴差距是泉州公交票价无法降低的原因。
话题焦点3
推行一票制的可能性?
公交公司:要看实际情况、公交里程长短
网友声音:
“我得儿意地笑--”:为什么不能一票制?泉州不同线路的公交,收费各不一样,每次坐公交,都被五花八门的收费弄得一头雾水。
“离别的天灰色的蓝_”:应该向福州学习,推行一票制,正规点比较好。
公交公司:
上述负责人说,能否一票制,要看实际情况。比如,之前老城区的公交大部分全程在10~12公里之间,这样实行一元一票制,就比较可行、合理。但城市不断外扩,公交线路越来越长,特别在泉州,泉州市区公交有不少线路为20~30公里,甚至还有全程长达40多公里的(11路公交车),这样若还实行一票制,长短途客人收费都一样,并不公平。(本网记者 苏碧蓉 实习生 林雅萍)
- 公交车突然急刹 尾随摩托撞上来2013/08/19
- 公交车突然起火 幸司机迅速开门 乘客安全逃生2013/08/17
- SM华泰路段8路公交车突“发火”乘客安全撤离无伤亡2013/08/17
- 女子公交车上遭性骚扰 两记耳光打得色狼下跪求饶2013/08/13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