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啤酒中掺K粉 骗四名女服务员喝下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3-08-20 09:49
  

检方已批捕,为泉州首例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案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王慧蓉 李达显)张某到酒店KTV喝酒消费,为了增加点“热闹气氛”,在啤酒中偷偷掺了K粉,骗四名女服务员喝下,导致她们出现呕吐、头晕、兴奋等不同症状。近日,张某被南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批准逮捕。据悉,这是泉州市首起涉嫌此罪的案件。

据悉,今年7月24日2时许,张某与5名好友到南安市石井镇某夜总会410包厢内喝酒消费。喝酒时张某觉得不够刺激,他从桌上拿了三罐啤酒,然后走进包厢内的卫生间,从身上偷偷拿出自带的K粉,分别加到三罐啤酒中。随后他将动过手脚的啤酒放在包厢桌上,和那些没开的啤酒放在一起,并主动帮KTV的王某等四名女服务员倒酒,邀她们一起喝酒,一心想让她们喝了加入K粉的啤酒后尽情放开跳舞,让包厢的气氛热闹。女服务员虽然感觉啤酒有点异味,但并没有多想,均爽快地喝完。约半小时后,她们先后出现呕吐、兴奋、头晕的症状,其中一人还口吐白沫,一人异常兴奋,甚至动手打自己的头部。KTV经理发现不对劲,立即报警,南安警方介入调查。

通过对四名女服务员进行氯胺酮检测试剂检测,结果均呈阳性,证明她们曾喝下掺了毒品的啤酒。归案后,张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南安警方就此案提请南安市检察院批捕,并获得批准。据悉,张某成了泉州首个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的人。

根据《刑法》规定,涉及此罪的被告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检察官提醒,去KTV消费时,尤其要注意开过封的饮料和酒类,发现有异常就不要喝,防止误食毒品。

标签:啤酒|K粉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