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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要谨慎 晋江警方破获系列房产买卖诈骗案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3-08-19 17:13
  

东南网8月19日讯(通讯员 庄凌龙 郭川 本网记者 谢玉妹)近日,晋江池店镇的张先生将自己的一套房子以74万多元的价格卖给南安人林某,并在林某付款20万元后,将房子过户给对方。然而林某非但没有付清余款,还拿一本假房产证抵押给张先生。

晋江警方近日成功破获一起系列房产买卖诈骗案,今年24岁南安籍犯罪嫌疑人林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案涉案金额上百万元人民币。

“有人拿假房产证骗我。”8月7日下午,张先生打电话到晋江市公安局池店派出所报警。称自己于6月17日将位于池店镇某小区的一套房子以74万多元的价格卖给一林姓男子,男子付款20万元后,张先生将房子过户给了该男子,双方约定8月1日将余下的房款付清。可是付余款的期限到了,男子非但没有付清余款,还拿一本假房产证忽悠张先生。

“你拿不出钱,那你把房产证先押我这里。”8月1日张先生质问男子为何没有按期付清余款,“好吧,那我过两天把房产证拿过来给你。”8月3日,男子给张先生带来了一张房产证。张先生没想到该房产证竟然是假的,54万多元房款余额被诈骗,张先生赶紧向警方报了警。

8月19日中午,民警在池店镇一小区租房内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林某。“那预付款20万元是我找被人借的,房子被我以70万元转卖了,买房的人付的是全款,70万元一部分还给别人,另一部分都被我花光了。”林某交代。

据林某交代,其于2012年9月份起在一房产公司担任中介,自今年4月份以来,其利用房产中介的身份,多次虚构房产事实,与前来买房的林某、黄某、吴某等人签订买房协议,骗取受害者定金,作案17起,涉案金额上百万。

“定金一般是5万元,买房的人也会催我拿房产证给他们,我就推说证还没办下来,拖延时间。”林某说。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林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市民:房屋租赁、买卖等诈骗案件越来越多,而且手段也层出不穷,警方提醒市民在买房、租房过程中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当心假房东、房产中介设下骗局。

标签:买卖|警方|诈骗案|房产证|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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