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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拖车费15日起调整为按车型一次性收取

www.ijjnews.com   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2013-08-15 09:34
  

合肥拖车费15日起调整为按车型一次性收取

合肥拖车费15日起调整为按车型一次性收取

车子抛锚了,需要找拖车服务,不用再为拖行公里数斤斤计较。昨天,合肥市物价局下发《关于城市道路和公路车辆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的批复》(以下简称《新收费》),《新收费》今起执行,拖车将根据车型一次性收取费用,其中,小轿车在城市道路和公路拖车一律280元,三轮农用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和各类非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拖车一律80元。

“《新收费》执行之前,合肥的车辆清障救援服务收费一直执行省物价局2008年制定的《安徽省道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来收取(以下简称《原标准》),原来拖车收费是由起步费+拖行费两部分构成,实际执行中,当事人和清障救援服务单位易对拖行公里数意见不一。”合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新收费》还对吊车、抢修、驳运价格的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规范。此外,对于装运公安部门规定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车辆进行救援服务的,其服务收费标准可比照同类车辆上浮10%。

对于此次下发执行的《新收费》,相关负责人表示,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车辆清障救援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和清障救援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城市道路和公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变化

一、“一费制”不用为公里数争执

《原标准》中,拖车由起步费和拖行费两部分构成,《新收费》则根据车型一次性收取费用,执行中简便易行。

二、收费车辆分为五大类

《原标准》中,货车以吨位、客车以载客人数为标准分类,《新收费》中,车型则以公安部门核发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认定为准,将车辆分为五类。其中,一类车为三轮农用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和各类非机动车;二类车为小型汽车;三类车为中型汽车;四类车为大型汽车;五类车是特殊装载和施工车辆。

三、吊车费用改为按车辆类型计算

《原标准》中,吊车费用为:12吨吊车收费1500元/台班;16吨吊车收费2000元/台班;25吨吊车收费2500元/台班;30吨吊车收费3000元/台班;40吨吊车收费3500元/台班。

《新收费》中,则按需要救援的车辆类型收取吊车费用:小轿车(即《新收费》中的二类车)吊车收费800元/车·次;三类车吊车收费1000元/车·次;四类车吊车收费1200元/车·次;五类车吊车收费1400元/车·次。吊车吊货物按照30元/吨计算。

四、行政处罚车辆不收拖车费、停车费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章车辆,属行政执法行为,除依法给予处罚外,不得向当事人收费。

五、明确停车收费标准 小型车首小时4元,后每小时2元

《原标准》中,对于需临时保管的车辆是参照车辆停放的停车场所标准,按实际停放天数,收取车辆保管费。

《新收费》中规定,清障救援服务保管的车辆,按就近停放的原则处置,停车收费标准按照公共停车场的机动车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非机动车、摩托车等按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执行。

具体为:

三轮农用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和各类非机动车首小时收费2元,后每小时1元。

小型车首小时收费4元,后每小时2元。

大型车首小时收费8元,后每小时4元。

24小时内连续停放按三轮农用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和各类非机动车不超过10元,小型车不超过20元,大型车不超过40元收费。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马上就访

新旧标准基本持平

远距离拖车价格更低

“拖车收费计算方式的改变,是此次重新规范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的主要变化。”合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拖车收费在以“起步费+拖行费”这一计算方式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和清障救援服务单位易对拖行公里数意见不一。改成一费制,在执行时不仅简便易行,而且不易产生纠纷。

合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收费计算方式发生了改变,但是总体收费还是与原标准基本持平,“特别是在远距离拖车时,《新收费》的拖车价格还会低一些。”

记者对比了两个收费标准,以小轿车(即《新收费》中的二类车)为例,《原标准》为市区内起步费150元/辆,拖行10元/公里,当拖行距离为5公里时,收费200元,拖行距离为15公里,收费则达到300元;而《新标准》为一次性收取280元/辆。

也就是说,拖行距离只有5公里时,《新收费》要贵80元,拖行15公里时,《新收费》则要便宜20元。

晨报记者 王姗 实习生 汪宇琴

通讯员 周蓓蓓

晨报制图 张苗苗

标签:非机动车|摩托车|拖车费
稿源: 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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