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摇来少妇骗走手机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3-08-13 09:12
法官:微信只能“微微信”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实习生黄诗颖 通讯员周明芳)郑某堤通过微信的“摇一摇”功能,认识了三位女网友,其中有两位是已婚少妇。郑某堤分别和她们相约见面后,骗走手机卖掉。
已婚少妇黄某是晋江人,一次她用手机“摇一摇”功能摇到了一名陌生异性,两人互加好友后开始了愉快的聊天。3月3日晚,两人到晋江一家咖啡厅吃饭,交谈甚欢。席间,男网友称手机没电,要借用手机打电话给朋友,“借走”了黄某的手机。但是,该男子出去打电话后便没再回来。
6天后,该男子出现在市区泉秀街一家西餐厅,这回,他的约会对象换成了林某。林某也是一名少妇,特地从晋江赶来。“手机没电了,借用下给朋友打个电话。”男子提出了要求,林某不假思索拿出手机,男子一转身就再也没回来了。
3月14日晚上,在市区田安路一家泰国餐厅,该男子与微信好友张某见面了。张某在某星级酒店上班,打扮时髦,拿着一部崭新的iphone5手机。该男子眼前一亮,聊到半途,故伎重演。
3月26日零时许,民警在德化县一家酒店客房内将该男子抓获。经查,他叫郑某堤,今年31岁,南安人,骗走的手机已被他卖掉。
近日,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此案。法院认为,郑某堤骗取的物品鉴定价值为5019元,已构成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经办此案的法官说,微信让陌生人成了熟人,但一些不法分子以此套出对方的个人信息,进行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因此微信只能微微信,不要轻易与网友见面。
标签:微信|少妇|骗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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