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男子光脚穿内裤去报警 全因流浪汉扒走他的裤子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3-08-12 08:47
  

男子光脚穿内裤去报警 全因流浪汉扒走他的裤子

男子光着脚、穿着内裤到派出所报案。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胡杨)昨日上午,一名光着脚、只穿着内裤的男子来到丰泽乌屿边防派出所报案,他说,自己被一名流浪汉强行扒走裤子,抢走手机和现金。

被扒走裤子的是康某伟,今年32岁,来自江西,目前无业。昨日上午7时30分许,康某伟在泉州丰泽区城东街道浔美工业区浔美大桥下睡觉,突然,一只手伸进了他的裤子口袋,康某伟惊醒后发现是一名男子,“看起来应该是流浪汉,我就喊他走开。”康某伟说。

男子没有走开,反而冲上来抱住康某伟,两人扭打起来。扭打中,男子把康某伟的裤子撕破并抢走,男子把裤子里的一部手机和20元现金拿走后,将裤子扔在地上,随后逃之夭夭。

裤子被撕破了,鞋子也跑丢了,无奈,康某伟只好穿着内裤、光着脚来到派出所报案,他说,抢东西的男子40多岁,身高180cm,中等身材,是一名流浪汉。民警了解情况后,带着康某伟返回现场,但是怎么也找不到嫌疑人。

最后,做完笔录,民警给了康某伟100元买裤子和鞋子,康某伟离开派出所。

标签:内裤|流浪汉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