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商部门查获多美滋“涉毒奶粉” 凭空罐子也可退换货
相关新闻
部分“港版牛栏”代购现在不卖了
港版牛栏牌奶粉是大陆妈妈“香港代购”的主流品牌之一,这次也没能幸免。香港食物安全中心表示,有两个批次的牛栏牌第三阶段幼儿助长奶粉用了受污染新西兰恒天然集团的乳清蛋白,公司决定回收。产品批次编号为3178及3179,食用限期分别为2015年6月27日及2015年6月28日。
昨日,导报记者在淘宝等网络代购店铺,输入港版牛栏奶粉3段,还可以搜出不少相关产品,而且成交记录都不错。其中一家30天就成交了200多笔港版牛栏3段,就在5日还有几笔相关成交记录。
“3段我们暂时不销售了。”当导报记者表示有意购买港版牛栏3段时,没想到被店主一口回绝。
“换个其他牌子喝着先吧。”该店主善意地提醒,同时表示只有食用限期为6月27日、28日的两个批次才有问题,其它的港版牛栏都没事。
不过,对于“万一发现了问题奶粉怎么处理”的询问,该店主并没有答复。
随后,导报记者又联系了部分其他香港奶粉代购网店,也得到了类似的回答。
【同步新闻】
多美滋问题奶粉至少六批次在厦有售 已全部下架
进入厦门市场的“多美滋”涉事产品被封存。
多美滋增加和调整召回的批次
●多领加延续较大婴幼儿配方2阶段奶粉:1200g产品增加了2个批次,分别为1F3199*、1F3208*,
●优阶贝护延续较大婴儿配方2阶段奶粉
增加批次:900g产品的1H3172,删除批次:850g+50g产品的1H3172。
在厦有售的批次
可瑞康
金装加强二段奶粉在港回收
可瑞康在香港的其中一个经销商、新西兰奶业香港有限公司6日宣布,回收可瑞康金装加强二阶段奶粉的所有批次。
牛栏牌
购买时分清港版和荷兰版
“牛栏牌”分为香港牛栏和荷兰牛栏两个牌子。港版奶源地主要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荷兰版主要采用荷兰本地奶源。家长请注意区分。
据厦门日报报道(文/图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黄珊珊)昨日,多美滋官网公布的召回批次有变动,从昨天的12个批次增加至14个,其中,多领加延续较大婴幼儿配方2阶段奶粉增加了2个批次,优阶贝护延续较大婴儿配方2阶段奶粉增加了1个批次,删除了1个批次。
处理办法:尽快将受影响产品召回
根据恒天然提供的信息,多美滋已查明部分优阶贝护和多领加二阶段产品有可能受到影响,共涉及12个批次。昨日,多美滋官网公布的召回批次增加至14个,其中,多领加延续较大婴幼儿配方2阶段奶粉的1200g产品增加了2个批次,分别为1F3199*、1F3208*,优阶贝护延续较大婴儿配方2阶段奶粉增加了1个批次,为900g产品的1H3172批次,同时,删除了850g+50g产品的1H3172批次。
对此,多美滋公共关系经理王慧颖回应,多领加2阶段奶粉的1200g产品增加批次,是因为昨天恒天然提供了新增的可能受污染的批次,多美滋根据这个信息进行了修改。而增加优阶贝护2阶段奶粉900g产品的1H3172批次,删除850g+50g产品的1H3172批次,是因为此前1H3172批次的净重被混淆,调整是为了纠正此前的工作失误。
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在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为尽快将受影响产品召回,多美滋已紧急封存并下架涉事批次的产品,并在全国900个城市4900家指定门店设立了召回点。
厦门市场:涉事产品已全部下架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经初步清查,厦门市场从正规渠道购入的仅有“多美滋”旗下6批次涉事奶粉。
截至昨日下午5时,据核查,“多美滋”此次涉事的奶粉主要是多领加和优阶贝护(2段)。这两种产品在厦的供应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经销商厦门合翊贸易有限公司从深圳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进货,这部分产品主要供给岛内或岛外小商家;二是部分商场、超市由总部直接配送。
工商部门调查显示,此次“多美滋”涉事产品,其中6个批次在厦有售。截至目前,通过深圳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进入我市销售的相关批次奶粉共有544件(箱,6罐/箱),目前已售出79件,尚库存465件。“这些产品大部分是6月生产的,近期才进的货,因此大部分还未售出。”工商人员说。目前,全市各经销商售出以及商场、超市购进的涉事批次奶粉已全部下架,正在召回。
“厦门可能还有一些母婴用品店销售从海外代购的进口奶粉,未在监管系统内备案。”工商人员表示,这部分非正规渠道进入市场的产品可能仍有销售,他们将对此展开“拉网”式清查。市民如有发现,也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 毒奶粉事件影响国家形象 新总理或亲赴中国解释2013/08/07
- 新西兰毒奶粉事件全球发酵 多国政府下进口禁令2013/08/07
- 晋江多家超市商店暂未发现问题奶粉销售2013/08/06
- 进口洋奶粉七成恒天然2013/08/05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