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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男子为证妻过错 远程控制电脑收集网聊记录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3-08-01 11:06
  

 

长旺/漫画 

东南网8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建辉)13年的婚姻出现裂缝,晋江人蔡某与妻子张某闹上法庭,庭审期间,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有婚外情。

蔡某拿出一张光盘,里面有妻子用暧昧昵称,与多名男子的网聊记录,他想以此证明妻子有过错,并提出索赔10万元的要求。

晋江法院一审宣判,准予双方离婚,但没有采信蔡某提供的证据,原因是蔡某是通过安装远程控制软件,得到妻子的网聊记录,此行为被认为非法入侵他人电脑,收集证据方式不合法。

昨日,记者从该院获悉,由于不服判决,蔡某已上诉至泉州中院。

【事件回顾】

为证妻过错,拿出妻子网聊记录

2000年,自由恋爱的蔡某和张某登记结婚,如今已有两个女儿,还有一辆价值约10万元的小车。今年5月,张某以男方酗酒赌博家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蔡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两个女儿进行分割。在这之前,两人已分居1年多,张某一直住在娘家。

庭审期间,夫妻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有婚外情。蔡某还向法院提供一张光盘,内容为分居期间,张某使用暧昧昵称,与多名陌生男子的QQ聊天记录和6张视频聊天截图。蔡某称,张某与陌生男子打情骂俏,严重损害夫妻感情,违反夫妻忠诚义务,发展婚外情,严重败坏他名誉和人格尊严,给他造成严重伤害,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过错方。以此,蔡某提出索赔10万元的要求。

不过,这一证据最终没有得到法院采信。原来,经审理查明,蔡某曾在女方娘家电脑中安装远程控制软件,这样就可监控到女方网聊的内容。经办法官认为,这属于非法入侵他人电脑,证据收集方式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依法不予采信。

最终,晋江法院一审宣判,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因互相猜忌而发生冲突,已丧失夫妻之间的互信基础,难以再共同生活,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双方离婚。双方均要求抚养两个女儿,且都不存在不适宜抚养情形,考虑已满10周岁大女儿的意见,大女儿可由男方抚养,次女由女方抚养,因抚养年限差别产生的抚养费2.4万元,男方应在2019年8月1日支付给女方。夫妻共同财产小车判归男方所有,男方应支付车辆折价款5万元给女方。

目前,蔡某已上诉至泉州中院。

标签:晋江|远程控制|电脑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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