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女子电梯间遇醉汉 被摸屁股还遭打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7-30 09:36
  

  晋江新闻网7月30日讯 电梯内遭遇咸猪手,要报警竟被暴打一顿。昨天凌晨,22岁的阿玲(化名)在青阳某KTV电梯内遭遇变态男。昨天上午,酒醒后的男子后悔不已。

  前天晚上,阿玲和朋友到阳光社区某KTV唱歌消遣。昨天凌晨2时许,阿玲搭电梯准备回家。电梯内有一名男子,浑身酒气,电梯门一关,男子竟做出惊人举动。“他突然掀开我的裙子,摸我的屁股。”阿玲说,她既尴尬又恼火,脱口而出一句“神经病”,接着,她拿出电话,准备报警,没想到,男子竟伸手想夺走她的手机。她不让,男子一巴掌打在她脸上,接着又用脚猛踢。

  电梯门打开后,KTV工作人员闻声赶来,阿玲告诉工作人员,眼前男子是个变态,自己被占了便宜。工作人员发现,阿玲的脸部已经红肿,脚也被踢伤,而男子情绪亢奋,在和工作人员扭打时,还一脚踹烂了KTV装饰玻璃。 当晚,KTV工作人员向警方报案。民警发现,男子已喝得不省人事,便通知其家属到场。原来,男子叫颜某,今年31岁,经营一家鞋材厂。昨天上午,男子及亲属主动到派出所,向阿玲及KTV工作人员道歉,“为了这件事,全家人一晚上睡不着。”颜某说,他酒后失去理智,以为阿玲要打电话找人“报仇”,才出手打人,他感到十分后悔,当即赔偿阿玲及KTV损失共2000元。(记者_林雅萍 通讯员_潘小强)

标签:醉汉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