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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相亲节目女嘉宾卖淫1000元一次 遭嫖客敲诈1万元

www.ijjnews.com   法制日报  2013-07-24 10:06
  

荧屏上众多相亲节目。 

参加电视相亲节目的美女嘉宾刘某在台下与人搭识后,竟然明码标价1000元一次,干起了卖淫的勾当。嫖客曹某利用偶然得到的其艳照实施敲诈,轻松得手1万元。7月18日,曹某被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2012年底,20岁的刘某作为女嘉宾参加某电视台的相亲节目,并在电视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25岁的无锡小伙曹某看过节目后,被刘某的美貌所吸引,于是通过QQ与刘某取得联系。聊过几次之后,曹某直奔主题,要求与刘某开房发生性关系。刘某本是个失足女,满口答应曹某,并谈好嫖资为每次1000元。之后,二人先后多次进行性交易。

今年3月初,曹某通过QQ群看到网友发布的一张刘某身披浴巾的照片,该网友称照片是自己与刘某在酒店进行性交易时所拍。曹某决定借机敲诈刘某钱财,同时也给她一个警告,希望她卖淫行为有所收敛以免被警察查到,从而牵连到自己。

于是曹某将这张照片复制保存,并通过另外一个QQ号加刘某为好友,以一个女人的身份与刘某进行聊天,谎称刘某勾引自己男友,并将刘某的那张照片通过QQ发送给刘某,称已请了私人侦探,刘某的一切卖淫嫖娼活动尽在掌握之中,自己手中还有其它刘某卖淫时的照片以及录像带,要刘某花钱消灾,收到钱后可以将照片和录像带销毁,否则就在网上进行曝光。

迫于无奈,刘某先后两次汇给曹某钱款共计10000元。

3月底,刘某因卖淫被公安机关收容教育。期间,刘某检举了自己曾遭敲诈勒索的事实。民警根据线索顺藤摸瓜,很快将曹某抓获。案发后,涉案赃款10000元已由曹某家属代为退赔给刘某。讯记者马超通讯员姚云生王郁

标签:敲诈勒索 录像带 性交易 公安机关 卖淫嫖娼
稿源: 法制日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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