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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挪用货款逾17万装修自家服装店被刑拘

www.ijjnews.com   中国新闻网  2013-07-22 10:49
  

中新网晋江7月21日电 (曾桂蓉 陈晓山)46岁福建晋江人高某猛受雇某公司运输车队队长,一年后为妻子开了家服装店,不断受老板重用。可是服装店生意却日渐下滑,为此高某猛便萌生侵占公司货款挽救自己服装店。

福建晋江公安局21日下午透露,今日上午,高某猛携带171130元人民币主动到晋江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将侵占金额全部归还公司。

警方介绍,今年6月,晋江某建材公司在进行对账时,发现一公司的部分货款许久未入账,发现是高某猛在职时侵占了171130元货款。随后,该公司法人代表苏先生立即到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接案后,警方初步查明,高某猛利用公司财务漏洞,2012年11月29日收取晋江某公司货款时将其中21130元占为己有,2013年3月29日再次侵占该公司货款中的15万元。

晋江警方多次对高某猛进行劝导,希望他投案自首。21日上午,高某猛凑齐171130元后主动到晋江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将171130元全部归还公司。

高某猛如实交代,2010年10月13日他受雇于该公司担任运输车队队长,并利用积攒的钱为妻子开了一家服装店,然而不久后他们的服装店生意开始下滑并欠下债款,已经晋升公司业务员的他便想占用公司钱款装修服装店。

高某猛告诉警方,他将侵占的171130元货款全部投资到服装店,经过重新装修的服装店生意又好了起来,因为觉得愧对于老板,便在今年5月份向公司辞职,专心经营服装店。

目前,高某猛因涉嫌职务侵占被警方刑拘。(完)

标签:业务员 服装店 公安局 投案自首 晋江市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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