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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小梓裕的主犯获刑五年半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7-19 09:22
  

  晋江新闻网7月19日讯  小梓裕是安海育婴院里24名被拐儿童的其中之一,2012年4月27日他被“狼外婆”狠心拐卖,同年10月底案情告破。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了解到,该案主犯黄某因犯拐卖儿童罪,于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事情要从2012年初说起,当时,小梓裕的妈妈刘女士因为未婚先育,迫于舆论的压力,便将刚满月的小梓裕寄养在干妈黄某家里。然而,同年6月,黄某勾结陈某、李某等人,将小梓裕贩卖了。经过六次转手,小梓裕被以5万余元的价格卖到安溪。同年8月,黄某、陈某、李某等七人(另四人已被判刑)涉嫌拐卖儿童被抓获;11月,小梓裕被解救,后送到晋江育婴院。

  与其他23名被拐儿童不一样的地方是,小梓裕是24名被拐儿童中第一个被拐后重新见到生身母亲的小孩(本网4月27日报道)。记者昨日从东石边防派出所获悉,目前,小梓裕与父母的DNA比对结果已出炉;不久,他将成为24个被拐小孩中第一个回家的小孩。

  关于这起案件,晋江市法院审理认为,黄某、陈某、李某等人以出卖为目的,结伙贩卖儿童,其行为已经构成贩卖儿童罪,其中,作为小孩“外婆”的被告黄某在这起案件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而被告陈某、李某在这起案件中负责介绍买家并得到利益,是从犯,陈某和李某两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记者_王诗伟 通讯员_姚有才)

标签:拐卖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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