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市场各方预期房价仍可能上涨 开发商不缺钱
“钱荒”或成变数
投向房地产领域的资金将有所减少,房价下行压力或增加
开发商看好后市,而央行近期进行的储户调查显示,对于三季度房价,有34.1%的居民预期“上涨”,45.3%的居民预期“基本不变”。当前市场再次出现购房者与开发商对未来一致看涨的现象。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在地价居高不下,股市、黄金等投资市场低迷,开发商不缺钱,各方预期又一致看涨的情况下,下半年房价继续上涨的压力仍然较大。“从北京二手房市场的走势看,尽管3月份以后这几个月成交量都不超过1万套,但仍在逐月增长,这说明市场在逐渐恢复。”
然而,5月下旬开始的一场资金面的“钱荒”,可能对这种一致看涨的预期产生冲击。一位房产中介业务员告诉记者,近期来咨询买房贷款事项的客户多了起来,大多担心目前银行“钱荒”会不会影响他们购房贷款。同时,目前北京部分银行首次购房商业贷款的优惠利率已从8.5折提高到9折或9.5折,说明购房贷款的难度在增加。
“钱荒”所反映的流动性偏紧,对目前看似宽松的开发商资金链也会产生一定冲击。张大伟认为,随着流动性紧张的内在压力以及政府对于风险较高的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领域投资的控制,投向房地产领域的资金将会有所减少,开发商不得不通过以价换量的方式来保证维持运转,房价下行压力可能增加。受此影响,下半年楼市销售可能会低于预期。同时,银行资金紧张,将明显影响购房者贷款,而开发商的资金成本也将相应增加,有可能加快预售回笼资金,有望改善市场的短期供需。
显然,这场“钱荒”增加了下半年楼市的未知因素,一些嗅觉敏锐的开发商已经开始调整战略,抢先出货。
位于北京亦庄马驹桥地区的珠江四季悦城项目,近期将以低至10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开盘销售,而其项目周边地区房价都已超过20000元/平方米。值得注意的是,亦庄马驹桥地区附近的台湖地区地价,6月份刚刚经历了一场拿地热潮,多家开发商平均拿地价格都在13000元/平方米左右。该项目低价入市,无疑将对这一区域的价格和预期产生较大冲击。
北京市房协有关专家表示,在资金面突然趋紧的情况下,对于大企业而言,保持现金流充裕比追求个别项目的利润更为重要。目前个别项目出现低价入市,说明在房地产一线企业的阵营里,对后市的预期正在出现分化。
重视预期管理
让人们对调控的长期效果有信心
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形势分化仍然明显,房价地价上涨压力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一线城市集中了各种优质资源,人口聚集效应过强,这从根本上导致了这些城市房价易涨难跌。”华北珠江公司副总经理赵津说。
事实上,一线城市对“国五条”新政的执行力度比其他城市明显严格,出台的调控细则也更为严厉。据统计,北京目前约有两成左右的二手房交易执行了缴纳20%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新政出台后,在信贷和税收政策的综合影响下,成交量大幅萎缩,改善性需求受抑制最为明显,但二手房房源供应量也出现更为明显的萎缩,削弱了调控效果。
而行政色彩更为浓厚的新建住宅限价政策,在实际执行中,也遭遇了部分项目通过另签精装修合同等方法来提高售价,实际执行效果打了折扣。
“尽管调控政策越来越严格,但我们看到,地价上涨、资金比较宽松、供求紧张……导致房价上涨的各种因素目前依然存在,如果资金面不出大问题,一线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仍然很大,也凸显了调控的难度。”赵津说,一线城市的调控必然会常态化,但要实现市场健康发展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本身也应该做一些调整。
“要分析房地产市场的长期走势,必须理解,住宅作为一种兼具投资和消费属性的耐用品,它的价格不仅取决于当期的供求关系,也取决于预期需求与潜在供给之间的边际缺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表示。
巴曙松认为,楼市的预期需求对收入增长、货币条件和调控政策的反应敏感程度远远大于潜在供给的调整速度,这就意味着两者之间的缺口常常存在,并且很容易在短期内突然放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调控只是着力于调节当前的供求关系,而不能有效控制需求预期或扩大潜在供给,那么调控的效果往往十分有限,甚至会成为房价上行的推手。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表示,目前起到一定效果的各种以“限”为主的调控政策,难以改变人们对未来房价继续上涨的预期。未来楼市调控,在努力增加市场供应的同时,应更加重视市场预期。在“国五条”的一系列政策中,专门提出要加强市场预期管理,正是看到了预期的重要性。下一阶段,应进一步稳定政策、强化政策的落实和执行、加强市场信息的公开透明和及时发布,抓紧推进住房信息联网和房产税扩围等长效机制建设。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对调控的长期效果有信心,预期才能更稳定。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