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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泡餐具,有话还得好好说

www.ijjnews.com   光明网  2013-07-12 16:35
  

  【阅读提示】发改委时隔三月回复发泡餐具解禁被指含混不清快阅读

  光明网评论员:依据国家发改委公告,曾被称为“白色污染”的发泡餐具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解禁,然而市场上对于解禁的质疑仍持续不断。上海律师严义明于3月26日向发改委申请公开发泡餐具解禁政府决策的过程及信息依据等,昨天,严义明表示,发改委在三个月后终于给予回复,但是该回复仍然含糊不清。

  发泡餐具一夜之间从“魔鬼”逆袭为“天使”,这本身已经出乎公众的常识与逻辑,那么,要求给其“认证”的职能部门出来解释解释,也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所谓“真相越辩越明”,何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类似这种饭馆超市天天见面的事物,恐怕很难划归到“不宜公开”的机密范畴。从这个意义上说,上海律师严义明的诉求,自然也是民众及舆论的诉求。

  2013年3月26日,严义明向国家发改委递交申请,要求公开发泡餐盒解禁政府决策的过程及依据性信息;2013年4月16日,严义明收到国家发改委的书面答复,被告知无法在法律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漫长的三个月过去,答复内容在决策程序与依据、环保隐忧等核心问题上仍辩称“没有形成政府信息”、“不属政府信息”,显然令人倍感遗憾和不解——如此事关产业与民生全局的重大决策,三个月都拿不出一个清晰的来龙去脉,公共监督如何不会“浮想联翩”?

  发泡餐具14年冰封,一朝得解。国家发改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局部调整,在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已被列入名目14年之久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并于今年5月1日生效。这是对生产企业的雪中送炭,还是让“白色污染”雪上加霜?不能不重温几个重要的细节:一者,有关数据表明,当今我国发泡餐具生产企业每年可获利1.5亿元,但以每个餐具环保回收投入6分钱计算,每年所需的资金则高达9亿元。这也就难怪4月7日,自然之友等9家环保组织发出公开信,要求发改委公开解禁的理由和程序;二者,发泡餐具解禁令出台后不久,一份10家发泡塑料生产企业与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书》被媒体曝光,并被指为“公关合同”。合同约定,君泽君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快推动发泡餐具的解禁进程,其中,企业先期支付君泽君律师事务所50万元用于公关、差旅等费用,事成后,支付剩余的400万律师费。

  发泡餐具也许不是洪水猛兽,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便一些国家和地区允许使用发泡餐具,但前提是处置有方、处置有法。同样是一次性发泡产品,发达国家开发出低发泡、抗高温的新产品,并建立专门的回收立法、健全的回收系统、严格的回收责任和标准,如果“回收难”不能解禁,大量发泡餐具如何“善后”?须知,不管是发泡餐具还是非发泡餐具,回收都面临难题:因为只要是塑料产品都比较难降解,埋在地下很多年也可能不会腐烂。面对“国内仅上海有一家回收企业”的现实,大面积解禁后,即便能“善始”、如何能“善终”?

  我们当记得就在解禁后不久,媒体就踢爆了一则真相:记者深入全国最大的发泡餐具生产地广东东莞暗访,发现一些企业按照新料和废料1:4(甚至1:5、乃至更大)的比例——也就是1袋新料加上4袋废料,混合生产发泡餐具。回收没人管、生产没人管,这样的解禁,如何不让人担心?

  一个行业自然无须原罪,但面对有毒发泡餐具的泛滥、“白色污染”的铺天盖地,职能部门起码要给出一些让人心安的理由,起码眼下看来:发泡餐具,有话还得好好说。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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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国家发改委 白色污染 三个月
稿源: 光明网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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