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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将三公经费纳入“电监” 对可能的错误发预警

www.ijjnews.com   广州日报  2013-07-09 17:59
  

  政府采购等都将被纳入

  昨日的市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电子监察管理办法》,未来不仅公车使用将有电子监察的手段,“三公”经费使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都将纳入电子监察系统。

  行政执法将纳入电监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伟成表示,市纪委监察局根据中央纪委“金纪工程”建设规划和省纪委有关规定和要求,专门设立了智能监察室,构建了反腐倡廉智能化管理平台。例如,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针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运用“制度+科技”的工作思路,自2012年9月1日正式上线监察以来,截至6月底,共对城管、工商等8个单位的43535宗执法案件实施了在线监察,案件异常率从21.59%下降为0.043%。

  广州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是回应社会群众关切,加强公务用车监管的系统应用以来, 6月份全市公务用车月均行驶里程较安装前下降了45.14%。广州市“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目前已将全市9家市属医院纳入实时监管,减少药品费用达人均每人次50元以上,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患之间的矛盾,遏制了医药系统腐败现象的发生。

  张伟成表示,《广州市电子监察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主要是六个方面:首先就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为,第二是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还有就是国有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交易行为;第三是“三公”经费、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的管理行为;第四是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事务;第五是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信息公开等;第六是其他需要电子监察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其中行政执法行为、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公共卫生制度以及政府重大投资建设等重要事项。

  他表示,特别是“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里,电子监察正在积极地建设中,社保基金等电子监察都在积极的筹备中。之所以选择这些范围,进行电子监察主要是考虑到这些领域行政权力集中,涉及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单位,涉及民生和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当然电子化程度不高的领域,并不意味着不实施电子监察,目前市监察局将积极履行职责,督促有关单位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尽快纳入电子监察范围。

  对可能的错误发预警

  那么,电子监察究竟如何纠错呢?张伟成表示,电子监察具体来说将会对可能产生或者是已经产生的错误发出预警纠错信号,这里面包括了违反时效或者是程序规定,或者是超过了自由裁量权工作形式,这种预警纠错就是开展在线追责的依据,包括预警的信号、黄色的纠错信号和红色的纠错信号,如果没有按照要求纠正,或者是对预警纠错信号做出申辩和解释,将按办法第六章规定进行通报批评或者是责任追究。这里面我们采取的首先是预警,先发给他,提醒他差不多到时了,要注意你的时限即将到来,要抓紧办理了。信号发出之后,他如果没有跟进,到超时时我们将会发出黄色信号。如果黄色信号发出之后,他仍然没有跟进,我们再发,三次黄色信号发出他还没有反应的话,我们将会发出红色预警信号,这时的情况就不同了,我们就将跟进调查,看看他有没有涉及相关的问题,如果还涉及违法行为,我们将按规定处理。 (记者杜娟通讯员余洋、李妍)

标签:广州市 或者是 公务用车
稿源: 广州日报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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