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今年启动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厦福泉及沙县成示范试点
12个领域
分别为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食品和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税务管理、环境保护、教育管理、公务员诚信和法院审务公开等。今后,你在某个领域的信用状况会直接影响到其他领域的业务办理
厦门日报讯(记者 张小燕)覆盖全省的征信系统将逐步构建,厦门及福州、泉州、沙县成为示范试点。日前,由省发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出炉。
全省确定了福厦泉三地及沙县作为信用福建示范试点。其中,厦门市要结合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协调推进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等领域和行业信用信息整合,建立综合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条件成熟时还可探索海峡两岸信用体系建设合作。这些试点地区要争取今年内在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区域性征信平台建设、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进展。
我省个人和企业征信有望于明年在12个领域中互联互通,包括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食品和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税务管理、环境保护、教育管理、公务员诚信和法院审务公开等。今后,你在A领域的信用状况会直接影响到其他B、C、D等领域的业务办理。
信用体系建立后,我省还将相应地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信贷资金管理、工商管理、税务管理、企业直接融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管理、交通安全管理、食品与药品安全管理、产品质量、工程建设招投标、公务员录用与任用、保障房管理、社会保险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事项中启动信用信息应用。
今后,我省守信者可获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实质性的激励政策。而失信者,将结合失信类别和程度,制定并严格落实失信惩戒制度,切实加大惩罚力度,促进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这项工作在今年就会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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