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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工商部门制定整治方案中心市区不得销售超标电动车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3-07-02 10:15
  

《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出台

泉州工商部门制定整治方案中心市区不得销售超标电动车

今后商家销售此类超标电动车将被查处(胡彦明/摄)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李菁 通讯员杨思默)为进一步规范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泉州工商部门近日出台了《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整治工作方案》,今后中心市区将坚决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上月底,工商部门已经完成了对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洛江区万安街道)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的摸底排查,建立了《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花名册》,并督促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自行全面自查,将库存超标电动自行车自行下架和清退。本月,工商部门开启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违法销售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及未列入《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登记目录》(以下简称为《目录》)车辆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者和维修店等超范围经营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同时突出对销售改装、拼装电动车的整治。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中心市区所有工商所将在日常巡查中,督促经营者对销售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但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车及时向质监部门申请目录登记。

经工商部门调查,中心市区目前电动车销售主要聚集地——中山南路,一共有电动车经营户36户,其中8户已经停止经营,正常经营的28户经营户所售电动车,涉及33个品牌。据经营户初步估计,目前已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达到20万辆。

另外,泉州电动车行业协会的筹备工作正在准备进行中。在行业协会未正式挂牌成立前,临江工商所已指导商户先行组建鲤城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临江分会电动车行业小组,对电动车的行业情况进行整体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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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标电动车《目录》

8月2日前完成申请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李菁)昨日,记者从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获得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具备销售资质的销售企业,可申请将其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纳入《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登记目录》。

第一批目录受理时间为7月22日—7月26日和7月29日—8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生产企业可到丰泽区刺桐路288号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大厅申请。所需携带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要求可登录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网进行查询。

标签:工商部门 整治 中心 市区 电动车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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