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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防溺水教育是重中之重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3-06-29 10:14
  

夏天到海边游泳要时刻记住安全 (张九强 摄)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记者王丽虹)暑期将至,为避免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悲剧再次发生,6月24日,泉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和暑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查找学校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教育的实效性,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

暑假在即,各地各学校要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加强校舍、校车、消防、食品卫生、用电用气、教育教学设施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当、不走过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于自身无法解决或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立即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假期停止使用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涉电设施、设备要切断电源,要加强危化物品、贵重物品存放室的管理和看护,防止意外发生。

强化学生及家长防范意识

  暑假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通知》强调,各地各学校要利用班会、队会、闭学式和安全讲座等形式,对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进行安全再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加强6—14岁小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教育,反复告诫这些学生,学习游泳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进行,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江、河、湖、海、溪、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游玩)。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营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学生在暑假期间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未满12周岁不得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骑摩托车。

  市教育局同时要求,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加强家校联系,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访,告知家长暑假期间学生应遵守的注意事项。同时,提醒敦促家长(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假期的安全防范。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密切与学生及家长联系,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电话、校讯通、手机短信和绿色平安信使、学校网络、QQ群等,联系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假期的安全信息。

 校车须全面检修

  《通知》明确,各地各学校要严格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措施和安全预案。有校车的学校要再次对校车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和全面检修,确保使用安全。要认真对校车进行清理,淘汰车龄过长的校车,尽快更新升级为国标校车。要配合公安部门对校车驾驶人逐一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有关要求核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身体条件、驾驶技术和驾驶行为等情况,坚决清退不合格的校车驾驶人。

  要进一步加强对校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要切实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要指派专人,落实陪护、巡查、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

  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要求放假回家的学生到家后及时向班主任报平安,学校要关心假期在校未回家学生的学习、生活。要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置,强化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格门禁制度,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标签:学校 安全隐患 整改 再次发生 教育行政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罗琼罗琼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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