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编队在钓鱼岛领海巡航 监视日方侵权船
www.ijjnews.com  中国新闻网 2013-06-27 17:21
中新社北京6月27日电(记者董冠洋)中国国家海洋局27日发布消息称,2013年6月27日,中国海监51、23、5001船编队继续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对发现的日方侵权船只进行监视取证并开展了维权执法。
有媒体报道,日本海上保安厅称,东京时间周四(27日)上午,中国海监23、51、5001,共3艘海监船进入钓鱼岛12海里海域列队航行,海监5001船要求日船离开现场海域,因为现场是中国管辖海域。上述信息为中国国家海洋局发布的巡航信息所证实。
据了解,千吨级海监执法船“中国海监5001”本月1日正式交付使用,该船船长79.9米,船宽10.6米,满载排水量1470吨,续航能力超过5000海里。该船配有先进海上执法装备,包括高速执法工作艇、带红外执法取证光电系统、卫星通讯导航、无线图像接收系统、北斗定位系统,以及可遥控双炮管压水炮。
就中国海监船在钓鱼岛海域巡航,日媒近日报道,日本防卫省已拟定的新版《防卫白皮书》称,考虑到中国公务船多次驶入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日本将通过参加联合军演等方式提高自卫队作战能力。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6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中方维护钓鱼岛领土主权的立场和决心不会动摇,将继续为此采取必要措施。希望日方停止一切挑衅言行,拿出诚意和实际行动,为对话磋商妥善管控和解决钓鱼岛问题作出切实努力。
华春莹一并强调,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反观日本,近年来不断渲染“中国威胁”,日本一些政治势力和政客不断借此鼓噪强军备战,频繁举行军演,令国际社会感到担忧。(完)
标签:中国海 钓鱼岛 国家海洋局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