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丢失乘客价值近万元行李 按斤赔偿
近日,赴澳旅行的哈尔滨韩女士(化名)乘坐南航CZ382航班,从布里斯班飞往广州,下机后发现价值近万元的行李不翼而飞。韩女士向南航投诉,南航查找20余天未果,便要以每公斤20美元的赔偿了事,乘客9公斤的行李仅能获得一千余元人民币的赔偿。后在韩女士再三要求下又称要为韩女士申请4000元人民币的赔偿,但韩女士认为这仍然远低于其实际损失。
记者致电南航广州行李赔偿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目前我们与乘客是一边谈赔偿一边继续找行李,赔偿的最终方案仍未确定。
行李丢失 查找20余天未果
布里斯班时间6月1日,韩女士与女儿所参加的赴澳旅游团结束旅行,于上午9点多乘坐南航CZ382航班从布里斯班国际机场飞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据韩女士称,到达广州时是北京时间下午4点多,取行李时韩女士发觉一只白色硬壳行李箱丢失,内有韩女士母女二人的驾驶证、银行卡、购物卡、手机充电器以及从澳洲买回的物品等。韩女士估算损失共9673元,这还不包括两个手机充电器价值和证件的补办费用。
发现行李不见后,韩女士就向白云国际机场的工作人员反映,并做了登记。然而,机场方面却迟迟无答复。“这期间大概有四五天左右,总是我给他们打电话,对方的答复每次都差不多,都是还在查找中”,韩女士说:“我觉得机场不靠谱,就又拨打了南航的电话”。
南航接到韩女士投诉后,表示会为韩女士查找。令韩女士失望的是,南航的办事效率不比机场强多少,韩女士数次致电督促,对方也只是表示正在查找,对您造成的不便非常抱歉。
在行李丢失18天时,韩女士再次联系南航,南航竟然要求韩女士再次提供行李信息。这让已多次联系南航投诉的韩女士大为恼火,“我通过电话、邮件形式不知为他们提供了多少次行李、乘客信息了,过了这么久了,还要我提供信息,南航到底有没有帮我查找?”
21日,一位南航广州行李赔偿部的工作人员联系韩女士,称行李丢失要为韩女士进行赔偿,但是赔偿数额是按照每公斤20美元计算,韩女士所丢失物品重达9公斤,也就是说她只能得到180美元的赔偿金。
损失近万 乘客不满南航高损低赔
南航的赔偿方案让韩女士深感不满,“我损失近万元,而得到的赔偿仅仅如此。我更想南航把我行李找回,行李中有些东西是用金钱无法补偿的,从澳洲带回来的物品很多是我帮朋友带的,东西一丢,我还不得不向人家解释。”
而驾照丢失,短时间内也无法补办出来。为此,韩女士和女儿不得不打车出行,这也成了一笔不小的开销。韩女士告诉记者:“我和女儿都工作很忙,驾照补办需要时间。女儿驾照是外地的,可能还要跑去外地办。现在出门打车上下班的话,每天要几十元”。
韩女士称,经自己再三要求,上述南航工作人员表示,鉴于您的特殊情况,我们会为您申请最高4000元赔偿,但是申请能否被批准,仍属未知。
记者也联系到上述工作人员,对方称赔偿具体方案正在考虑,还未最终确定,需要时间,争取在十个工作日内给乘客答复。此外,乘客提供的遗失物品信息也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我们也要考虑下。
对此,韩女士则称,遗失物信息谁能记得那么清楚,后来部分物品找到票据后才确定。韩女士还明确向记者表示,对于南航目前的处理办法,她不会同意。“赔偿数额与我的损失不符,明显太低。无论如何我都想要一个公平合理的处理”。
韩女士称这是她第一次出国旅行,但此次经历却让本来圆满的旅行蒙上阴影,韩女士气愤的说:“我的行李失踪那么多天了,南航能理解失主的心情吗?在国际航班上竟然发生这样的事,可想而知,南航的管理是多么糟糕” 。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