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漳州:民办校收费提两成 今秋执行不得跨学年预收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3-06-26 10:40
  

东南网6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韩丰)备受家长关心的民办校学费收费标准近日出炉。昨日,这是导报记者从漳州市教育局获悉的。

《关于调整漳州立人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等规定,今年漳州立人学校、正兴学校、双语实验学校、实验中学、新城学校等民办校将适时调整部分收费标准,其中包括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学费收费标准,并从今年秋季开学执行。

收学费 不得跨学年预收

据悉,各民办校实施收费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导报记者发现,今年,漳州立人学校、双语实验学校、实验中学、正兴学校等4所民办校初中收费标准提高幅度20%左右,在1700至1800元间,分别调整为9600元、9300元、9800元、9600元。

高中阶段,这4所民办校皆从原先的8800元,分别提高至10600元、10500元、10800元、10600元,上调幅度20%多,在1700-2000元之间。

而小学阶段,正兴学校从原先5800元,调整至6600元。双语实验中学上涨1300元,调整至6300元。同样地,立人学校和新城学校也进行了一定调整,分别调整至6400元、6300元。

市教育局副局长林琦提醒家长,缴费时要注意按市物价局批准的项目与收费标准缴纳,并要拿到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不然就属于乱收费。

[1]  [2]  下一页  尾页
标签:一个月 住宿费 教育局 实验学校 20%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