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晋江时政 >>正文

晋江被正式授予省级生态县(市)称号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6-26 09:28
  

  晋江新闻网6月26日讯  经考核验收、公示、审定,日前,福建省环保厅正式授予漳州漳浦县等5个县(市)省级生态县(市)称号,晋江名列其中。这是记者昨日从晋江市环保局获悉的。

  “生态立市”一直是晋江推动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同进共赢的战略,自2006年启动生态市创建工作以来,晋江把开展生态镇、生态村、环境友好型社区、环境友好型学校等创建活动与改变人们的行为习惯、生活方式有机结合,使生态市创建成为惠及千家万户的有效载体,并于2013年1月24日通过省级生态县(市)的考核验收。

  目前,晋江已启动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确保在今年年底有80%以上的镇达到国家级生态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并完成国家级生态市技术评估,在2015年年底前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市)建设标准并获命名。(记者_阙杨娜 通讯员_叶兴灿)

标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