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正文

德化80后夫妻靠父母资助买房 闹婚变被两老告上法庭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3-06-24 09:29
  

80后夫妻靠父母资助买房 闹婚变被两老告上法庭

资料图

泉州网(微博)-东南早报(微博)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郑聪养 赖庆铨)高房价让“80后”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温馨房子实在太难,德化一对父母拿出14万元“养老钱”,帮儿子儿媳付首付,担心他们日后婚变,特地写下协议。不料婚变成现实,老夫妻只好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院,要求返还这笔钱。

2005年年初,儿子黄某某与儿媳陈某某喜结连理,结婚后与父母同住。2007年4月,德化城关的一处楼盘开盘,小黄夫妇看上了一套三房一厅两卫共计115平方米的房子,东拼西凑首付还差14万元,于是便向老黄夫妇寻求帮助。父母认为支持儿子建家是应该的,可是万一小两口感情不好闹离婚,这房子又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这几十年来辛辛苦苦攒下来的14万元岂不是打水漂了?思来想去,2007年11月,老黄夫妇要求儿子儿媳与自己签订一份借款协议。

原本签订借款协议只是为了防止儿子儿媳婚变,老黄夫妇也从未向儿子儿媳要求还款。不承想儿子儿媳性格不合,2010年开始便分居,但是由于房子的归属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到现在还未办理离婚手续。一气之下,今年1月,老黄夫妇便将儿子儿媳告上法院,要求偿还14万元及利息。

近日,德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老黄夫妇与儿子黄某某、儿媳陈某某的借款协议书内容合法,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故一审判决黄某某、儿媳陈某某应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老黄夫妇借款14万元及相关利息。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标签:父母 婚变 儿媳 儿子 夫妇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