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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安联手 首次对污染环境企业主行拘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6-21 09:19
  

  晋江新闻网6月21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在该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的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中,安海镇可慕村一小制革加工点业主因污染环境于18日被行政拘留。据悉,这是晋江查办的首起污染环境的行政拘留案件,许某健成为首个因排放有毒生产废水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污染环境违法者。

  今年4月,晋江市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安海镇可慕村新乡小制革加工点仍然在进行非法制革加工。该加工点业主为许某健,无工商和环保手续,现场也无相关污染物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直接外排。晋江市环境监测站对加工点外排的废水进行现场取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废水总铬分别超标296倍,为有毒废水,其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晋江市环保局在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后将案件移送到晋江市公安局,并由晋江市公安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以往,部分违法行为人对执法态度不严肃,以为最多罚款了事,公安力量的介入弥补了环境违法案件中执法的刚性不足,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非法排污将被拘留,大大增加环境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晋江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污染环境罪入罪标准降低,有效解决了办理此类案件中存在取证难、认定难等实际问题,为查办此类案件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依据。今后,任何单位或个人违规排放或倾倒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或偷排化工、印染、重金属废水和倾倒化工、印染、重金属污泥的,环保部门除依法处罚外,一律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追究污染环境违法者刑事责任。”

  下阶段,晋江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将加大环保公安联动执法频次和力度,健全并完善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各项工作制度,让联动执法制度化、常态化、有效化,进一步加大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推进生态晋江建设。(记者_阙杨娜)

标签:污染环境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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