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QQ留言要自杀网友发现急报警民警辗转营救她喝酒睡着了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3-06-20 09:52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庄奕伟)一名女子在QQ上留言称要自杀,网友发现后赶紧报警,警方连夜开展营救,没想到她竟喝酒后酣然入睡。

“是惠安辋川派出所吗?有一个网友是辋川的,她在QQ上留言称要自杀,现在手机关机了,麻烦你们救救她。”前晚10时许,惠安辋川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只知道这名网友叫张某,27岁,辋川人,在惠安县城上班。

民警赶紧上网查找,很快发现有一个叫张某的,与报警人描述的网友信息相符。民警当即通过电话与其家人联系,家人说她人在家里。民警放心不下,随后又联系了该村的治保主任,让他到张某家中查看,发现张某果然在家,她房间的灯还亮着。

细心的民警得知,张某与丈夫关系不大好,已有两个多月没回家,当晚回家后又和丈夫吵了一架,扬言要自杀。民警马上联系张某的丈夫和公公,让他们照顾好张某,然后驱车赶往张某家中,想开导开导她。到了张某家中,张某的丈夫何某告诉民警,他们夫妻俩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张某喝了酒,正在睡觉。

标签:留言 自杀 网友 报警 民警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