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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白蚁防治民企被行政封杀 官方称其恶性竞争

www.ijjnews.com   中国广播网  2013-06-16 11:17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白蚁防治民营企业被当地房管部门行政文件“封杀”的遭遇引起了各方关注。而整个事件的焦点在于:早在2004年住建部发布的130号令中就已经放开了白蚁防治单位的设立条件。

虽然“130号令”早已经放开了白衣防治的市场,但是,在江西南昌,却因为地方性的法规,让一些从事白蚁防治的民营企业,在经营上寸步难行,屡屡碰壁。

为什么已经在工商局注册的公司,却不能从事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这究竟是当地规范市场的举措,还是一场白蚁防治民企与房管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

杨先生是江西南昌一家白蚁防治民企的老板,目前公司只剩下两名员工在做售后。而在2008年公司成立之初,他也曾凭借有一批白蚁防治专业人才而将生意做的“顺风顺水”。而直到2010年6月,南昌市房管局、南昌市财政局和南昌市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我市城市房屋建筑白蚁预防费用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46号文件,其中规定:“新建(包括翻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应与市白蚁防治研究所签订《白蚁预防合同》。”这份于当年7月1号起施行的文件,意味着杨先生的公司无法再从事新建房屋的白蚁防治业务。

杨先生:白蚁防治这块市场是国家建设部130号令放开的。他们房管局就不希望放开,阻止我们民营企业,就不允许做,我们也拿他们没办法。就是到法院里去打官司,我们都没办法打,没证据去告他。跟他们说你不让我们做,你总得有个理由吧,书面回复我们吧。他们也从来不回复。

杨先生强调,他的公司符合国家建设部130号令对于白蚁防止单位的设立要求,并且也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让他无法理解的是,“46号文件”中指出,“白蚁预防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那么难道只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就只能由指定的事业单位来经营吗?

杨先生:他这个理解是错误的。如果白蚁是行政事业收费,民营企业不能做,那我问你,诊所、医院呢?民办的医院和学校就不能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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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恶性竞争 南昌市 民营企业
稿源: 中国广播网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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