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日媒:奥巴马就钓鱼岛问题安抚日本

www.ijjnews.com   新华网  2013-06-15 10:01
  

  

   原标题:日媒:奥巴马就钓鱼岛问题安抚日本

   【共同社东京6月14日电】据多名日美关系消息人士13日透露,美国总统奥巴马7日至8日在加利福尼亚州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谈时表示,美方绝对不能接受同盟国日本在尖阁诸岛(即我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本网注)问题上受到中方威胁。据分析,奥巴马13日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通电话时也可能传递了相关信息。

   鉴于在尖阁问题上显示出中立立场的美方有了此番表态,日本政府人士指出“这是充分考虑到日方立场后做出的表态,可以从中确认日美的稳固关系”。在安倍政府内部,这一观点渐占上风。美国此次的对华严正表态能否缓解日中对立将成为今后焦点。

   日美中三国政府均未公布奥巴马的上述发言。这可能是因为美国力图避免刺激中国舆论。

   据称奥巴马在一系列会谈中表达了美方在尖阁诸岛问题上的立场,称尖阁处于日本的施政权之下,暗指是《日美安保条约》第5条的适用对象,敦促中方保持克制。

   日美首脑计划借在英国举行的八国集团峰会之机举行会谈。届时安倍首相或将重申日方的原则立场,表示尖阁诸岛本来不存在领土争议,呼吁日美进一步加强双边关系。

   此前据美中两国政府高官透露,奥巴马在与习近平举行会谈时就尖阁问题指出,双方要通过外交途径和反复对话来缓和紧张关系。

   【日本《朝日新闻》6月14日报道】题:奥巴马要求中国战略自制

   据悉,在7日至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举行的会谈上,关于中国的海洋活动,奥巴马总统表示“周边国家对此怀有担忧,中国有必要采取战略克制”。奥巴马13日在与安倍晋三首相的电话会谈中说明了这一情况。

   日美关系人士说,奥巴马对习近平说:“中国在东亚地区的影响正在增加,这影响到了地区的信任。”

   在约30分钟的电话会谈中,奥巴马对安倍首相介绍了上述会谈内容。他表示,日美协调应对中国是十分重要的,美国不会改变对日美关系的承诺。

   【共同社东京6月13日电】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高级研究员詹姆斯·肖夫近日接受共同社专访,针对美国总统奥巴马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举行会谈时长时间谈及尖阁诸岛问题,他指出美国政府内部也有人认为日方应有妥协的余地。

   他说,美国政府内部也存在分歧,一部分人认为日本应在尖阁问题上不让步的同时避免引发冲突,并维持目前伺机修复关系的立场;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日本应该会有承认日中主权分歧、就尖阁问题与中国谈判等妥协的余地。

   【共同社东京6月14日电】14日上午9点25分左右,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发现3艘中国海监船驶入了尖阁诸岛附近的日本领海。中国公务船上一次驶入日本领海是在5月26日。这是自去年9月日本政府将尖阁诸岛所谓“国有化”后中国公务船第47次驶入日本领海。

   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长杉山晋辅通过电话向中国驻日公使韩志强提出了严正抗议。

   据第11管区海上保安总部(那霸)称,3艘中国海监船分别为“海监23”、“海监49”和“海监51”,从久场岛(即我黄尾屿——本网注)西北以北方向驶入日本领海。日方巡逻船发出了警告,要求中国海监船退出领海。

   【共同社东京6月14日电】日本警察厅长官米田壮14日前往冲绳县警察总部,对负责处理尖阁诸岛紧急情况的约40名警察进行了鼓励。他说:“在非常紧张的工作中,精神和肉体都要承受很大的负担。我对各位在此状态下履行职务表示敬意。”

   自去年9月11日日本政府将尖阁诸岛“国有化”之后,中国的公务船持续在周边海域巡航。据海上保安厅统计,截至今年6月10日,中国公务船在尖阁诸岛附近日本领海外侧毗连区的航行日数达196天,其中有47天驶入了日本领海。

标签:钓鱼岛 习近平 共同社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