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政务公告 >>正文

晋江市通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6-14 08:01
  

  今年完成20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试点

  昨日下午,晋江市政府召开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环境治理最急需的工作之一。为推进晋江市农村污水处理工作,晋江市制定了今后五年(2012年—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规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要达到: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方案》提出,根据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近远期进行合理分布建设,其中,2013年完成20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试点,占行政村覆盖率的8%;2014年完成行政村覆盖率的20%;2015年完成行政村覆盖率的35%;2016年完成行政村覆盖率的50%。

  晋江市市长刘文儒指出,生活污水处理是影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狠抓落实;要考虑周全,统筹谋划,建立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规范,提出具体操作原则,并做好与各片区污水处理厂的衔接;要筛选一批试点,由点及面,分类分批推进;要加强引导,强化宣传,引导更多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晋江市社会管理应急指挥中心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等相关事宜。

标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罗琼罗琼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