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与妻吵架后醉驾"求被抓" 听说醉驾要追刑责懊恼不已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3-06-01 09:31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记者许钹钹 通讯员程冬梅)“我喝酒了,你们把我抓起来吧。”5月29日傍晚,周某一身酒气,怒气冲冲地骑着摩托车到南安仑苍派出所,一边对民警说,一边还特地拨通电话通知老婆,说自己要被民警抓了。原来,喝了酒后的周某和老婆大吵一架,不知道酒驾要入刑的他跑到派出所请民警把自己抓起来,想以此刺激老婆。

当天下午,周某和几个朋友聚会喝酒,在喝了半瓶白酒后骑摩托车回家,不料回家后他与妻子发生激烈争吵。周某赌气说要让派出所民警抓起来。

但事情远没有周某想的那么简单,民警告诉他,酒驾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他可能面临六个月以下的拘役。搞清楚法律法规后,周某懊悔不已,不肯配合酒精检测,将酒精测试仪扔到地上。民警只能将他送往医院醒酒。前往医院途中,民警对他进行了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酒精浓度为107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民警将周某送往泉州东南医院醒酒,经现场抽血检测,周某血样中乙醇浓度为168.44 mg/100ml。

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周某已被刑事拘留。

标签:民警|酒精|抓起来|派出所|医院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