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酒楼会所侵占公园风景线 存在于厦门不少公园内

白鹭洲中公园的摄影广场一带密集分布着多家高档餐饮店和休闲会所
东南网5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 骆余民/文 陈巧思/图)《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实施已经一年多了,近日,厦门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就《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视察。检查组发现,在厦门的公园中存在着一些私人会所、违章搭盖和临时建筑物等。
同样在近日,住建部发出通知,称将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严禁“以园养园”,确保公园姓“公”。厦门的公园到底存在多少私人会所、违章搭盖和临时建筑物?
昨日,导报记者就此进行暗访。在厦门岛内的几大公园,导报记者发现,不少已被媒体曝光多次的会所、餐饮店等,依旧照常营业。
白鹭洲中公园:豪华餐饮店霸占沿湖风景线
白鹭洲中公园的高档餐饮店依旧在那里。去年,新华社曾对“十二公馆”进行曝光。昨日,导报记者前往这里走访,这里的餐饮店消费价格依旧不菲。
此前被曝光的“一品六号”,曾实行会员制经营,一般不接待散客,入会门槛在10万元以上,餐品主打燕鲍翅,最低消费为每位888元。
“您是哪家公司的?”昨日,这家店的工作人员一听到导报记者打听如何入会的事情就这么问道。她表示,店里现在不主推会员了,同时已向散客开放,也不设置最低消费了,“入会还有在办,但具体费用现在我不清楚,得问我们经理”。
导报记者了解到,虽然不再设置最低消费,但在这家店的人均消费不低于400元。
在“一品六号”边上的福七创作料理、八号公馆、林绿鱼翅坊等店消费同样也不低。在这些餐馆吃顿饭,人均消费都在400至600元不等,有的甚至更高。
八号公馆、林绿鱼翅坊的工作人员表示,要想成为他们店的会员,第一次办卡充值不得低于1万元。只有成为他们的会员,才能享受店里的优惠。
导报记者注意到,在白鹭洲中公园的摄影广场一带就密集分布着10多家高档餐饮店和休闲会所等。这些店面大都沿着筼筜湖岸边分布,餐厅的包厢和露天就餐区等,都能直接看到筼筜湖的美景。
白鹭洲西公园:神秘精美建筑藏身公园中
在白鹭洲西公园,四个角落各建有一座建筑物,长期以来,一直是咖啡馆、红酒馆等商业设施的营业场所。
东南部的建筑正在装修,据装修工人说,这里将开一家咖啡馆。东北角的建筑是中粮酒庄,已经营多年。导报记者以订桌为名,向服务人员打听这里的情况。这里的主业是销售红酒,兼营中西餐,消费水平有大众化的,也有较高档的,充值10000元,就可以办理会员卡。服务人员还说,这里的餐位位置有限,如果要来这里吃饭的话,最好早点预订。
再往前走,另一家“扎根”多年的“阅读着”咖啡馆出现在视野中,这座建筑物还有正规的门牌号。
据咖啡馆店员介绍,这里已经开业七年了,每个月的租金很高,要六七万元。中午没有什么客人,客流主要集中在晚上。店员介绍,一次充值3000元,即可办理VIP卡,可享用专用座位和专属折扣。
最神秘的一座建筑坐落在公园西南角。这座建筑物被装修得古色古香,门前一对小石狮子把门。但是,这座建筑没有任何标牌,大门紧锁,窗户用深色百叶窗从里面“密封”住。导报记者发现屋子有一角没用百叶窗封住,可以看出这是一间厨房,还有油烟管道伸出窗外。在户外,设置了一套茶座。
南湖公园:公园里的酒楼高朋满座
厦门南湖公园,也有两家大型餐饮店占据了公园绿地:花之霖和味稻粥城。
这两家餐饮店也已存在多年,早年,这里是南湖公园内的配套公共设施,几年下来不断“做强做大”,最后改变了功能,成为餐饮店。
这两家酒楼规模都不小,生意都不错,高峰期时,可谓车水马龙、高朋满座。
客人多,免不了锅碗瓢盆、油烟噪音,在两家餐厅周围,不时可以闻到一些油烟味,传出包厢里客人的喧哗声。对此,在南湖公园里休闲散步的不少市民都很有意见。
松柏公园:松柏楼年后就没开
松柏公园内,也有多处被餐饮等商业设施占据,其中最大的一处是“松柏楼”酒店。
但昨日导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松柏楼大门紧锁,里面空无一人,各种物品杂乱地堆放着,似乎已很久没有营业了。而在今年春节过后,这家酒店还在本报登出广告,催员工回来上班。
据松柏公园保安介绍,松柏楼酒店过去生意都很不错,但不知何故,从今年春节过后,就一直没有开门。
海湾公园:烧烤和酒吧扰民
海湾公园为餐饮、酒吧聚集区是众所周知的。临海的酒楼,靠海的酒吧,还有炭火烧烤店,这让市民享受临海听风的同时,也不免有人叫苦。
“每次经过那边,就闻到烤鱼的味道,真心难受。”市民张先生经常去海湾公园散步,不喜欢烧烤的他只好尽量不往烧烤店一带走,“就怕被熏得浑身都是烧烤的味道”。
对于海湾公园的迪厅、酒吧,经常去散步的陈小姐说,自己也想享受一下海边的宁静,但在海湾公园是感受不到了,因为那些酒吧太吵闹了,而她只能选择去环岛路等地方了。
除此之外,在海湾公园还分布着不少大型的酒楼等,这些餐饮店或占用海湾公园的海岸线,或融入绿地中。这些店不少营业时间都在5年以上。
记者观察
公园《条例》实施一年 不少老问题依然没解决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1年9月23日经厦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了。
《条例》的最大特色,就是坚决“叫停”厦门公园的过度商业化,并提出了许多具体的要求。
相关条文包括:与公园功能相配套,为游人服务的快餐店、茶座、咖啡厅、小卖部、游乐等商业服务设施应当统一布设,其规模应当与原设计游人容量相适应。
公园内不得规划建设餐厅、酒吧、歌舞厅、夜总会、宾馆、酒店、会所等商业经营设施,以及有碍景观或者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未经批准,禁止在公园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对公园内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改建、扩建。未经批准,禁止改变公园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
禁止在公园内新建餐饮类临时建筑。现有已审批的餐饮类临时建筑,不得办理延期审批,在原批准的使用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应当自行拆除。
公园管理单位不得将公园管理用房改作经营性用房或者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
公园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搭建经营设施;不得经营烧烤项目。
这些规定,都直指厦门许多公园“以园养园”、用租金收入填补公园维护费用的经营模式。《条例》明确,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及其他免费开放的公园的维护和管理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园养护和管理成本进行核算,确定经费保障项目和拨付标准。
《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公园内新建违章建筑和商业设施基本得到控制,一些违规项目得到清理,比如仙岳山“餐饮小胡同”被拆除。
但是,许多公园内以临时建筑形式出现的私人会所、高档餐饮,依然在公园内继续经营,成为让人头疼的历史遗留问题。
本月初,住建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开展公园运营管理专项检查,就公园中存在的出租公园房屋及设施设备给私人经营,违规建立为少数人服务的餐馆、会所、茶楼等情况整改,严禁“以园养园”。这一通知,结合厦门自身已出台的《条例》,如何确保公园姓“公”,让公园回归公益,再度成为市民关注的话题,也成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回头看”的重点内容。
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条例》要求,还公园一片清净。征集令还有哪个公园“变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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